YYF0534 发表于 2011-7-11 20:39

房贷的差别待遇本质是“权利差别”

据7月10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央行今年第六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至21.5%的高位,各大银行资金不断紧缩,部分银行逐渐放弃收益率较低的个人房贷业务。即使仍可办理,条件也日渐苛刻,单身未婚人士遭遇差别待遇,山东有的银行甚至规定,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才可办理房贷。
    其实不难理解,房贷上的差别待遇完全是银行的“商业行为”,当资源有限时,贷给谁银行有自主权。嫌贫爱富也好,媚权歧视也罢,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本性。
    然而,现实中,公务员待遇就是与众不同。“公务员专供”已成招牌,添一条“房贷专给公务员而办”,只是“锦上添花”而已。所以,与其指责银行的差别待遇,不如反思权利差别的根结;与其纠结于银行房贷,不如反思公务员“超国民待遇”的成因。
    “公务员待遇”是权力附加给公务员的“特殊待遇”,是权力的“多吃多占”,有违于公权的功能与属性,有损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务员待遇”具备“滚雪球效应”,一方面来自权力自肥,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媚权。剥离公务员的特殊待遇,最关键的是“将权力关在笼子里”,首先让权力自肥不能实现,其次,才能杜绝媚权行为。其实,当权力失去“光环”之后,媚权?你傻呀!
    房贷的差别待遇本质是“权利差别”。公务员权利“很丰满”,平民权利“很骨感”。一部分群体拥有着“超国民权利”,仍在不停地“加油”;另一部分群体已权利“贫血”,但仍在“失血”。“权利差别”是收入差距的“罪魁祸首”,是阶层固化的“最大帮凶”,更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大威胁”。
    消除“权利差别”很迫切,而当务之急,是将权力从权利分配中剥离出来,同时加快各项维系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的进程,让公民平等享受每一项权利。
    □巢江淮

JXDLP 发表于 2011-7-13 05:14

只有回归毛泽东思想才是根本的根本。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房贷的差别待遇本质是“权利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