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iyun 发表于 2011-8-4 17:25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考核办法(试行)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安委会《关于下发2004 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控制目标的通知》精神和州委、州政府领导的要求,为了抓好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施行党政线和业务线“双线”考核办法,严格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现根据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及州直有关部门与州政府签订的《2004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特制定《黔西南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试行)》
  一、
工作任务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加强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州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考核标准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
  1、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具体落实到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保政令畅通,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全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目标内。
  超过控制目标不得分;无各项贯彻、落实工作记录倒扣5分。
(10分)
  2、全年无特大事故发生。
  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倒扣5分。(5分)
  3、全年重大事故起数在控制数内,持平或未超得分,每超一
起扣2.5分

(10分)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制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会议制度等。
(26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逐级签订率为100%,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要有工作记录和考核资料。
  职责不明扣1分;签订率达不到100%扣1分;无记录和考核资料扣1 分。
(2分)
  (2)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要求明确责任到人,“包保”责任书逐级签订率为100%。
  职责不明扣1分;签订率达不到100%扣1分;无记录和考核资料扣1 分。
(2分)
  (3)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向州安委办书面送上发生伤亡事故情况,每月5日前报上月安全情况、主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6月25前报送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12 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安排。
  缺月报一
次扣0.5分,缺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安排扣1分。
(2分)
  (4)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准确、不谎报、不拖延、不漏报。
  无记录不得分,隐瞒不报一起加扣10分,拖延不报或漏报一起加扣1分。
(2分)
  (5)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由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进行督查,同一级政府对所属部门(行业)进行督查。上级部门(行业)对下级所属部门(行业、企业)进行督查。全年督查不少于4次。               
  
无督查报告不得分,少一次扣一分。(2分)
  (6)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求责任追究具体明确。
  无责任追究通知书不得分,有责任通知书无落实情况不得分。
(4分)
  (7)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
  无记录不得分,少开一次扣0.5分。(4分)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无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的文件扣1分,无形势分析记录扣1分,无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记录扣1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未参加安全监察员培训扣1 分。(4分)
  (9)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不制定不得分。(4分)
  5、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2分)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做到“四个一律关闭”,完成煤矿安全评估工作;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率为100%;完成安全投入。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4分)
  (2)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事故多发路段在2003 年治理的基础上,提出治理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营运客运车辆年检率达100%,其它机动车辆年检率达95%以上;严格控制客运车辆夜间行车,加大马路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 分。(4分)
  (3)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渡口、码头安全设施和渡口的船只更新改造情况;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县、乡、村、组,完成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加强船舶检测检验并建档管理。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4分)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做好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整治工作及重特大火灾隐患的整治。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4分)
  (5)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情况;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厂点情况;加强对爆管站建设管理情况等。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4分)
 
  (6)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对矿长、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安全评估达100%,无证非法矿山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有证矿山验收合格率达85%。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4分)
  (7)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采用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取缔、关闭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情况;进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4分)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作业情况。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和安全评估工作。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4分)
  6、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做到“四个落实”。
  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
(5分)
  7、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通知书及复查有记录。
  无资料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
(4分)
  8、事故查处结案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案率达90%。有事故(包括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煤矿、非煤矿山等事故)统计清单、事故处理决定(或批复文件)。
  无资料不得分,结案率小于90%不得分。(4分)
  9、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有分区域、分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全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面得到反映。
  无资料不得分,缺、差一项扣1分。(4分)
  (二)州有关部门(100分)
  1、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具体落实到各级对口管理部门和下属各单位,确保政令畅通,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全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或万车死亡率、百万吨死亡率在控制目标内。
  超过控制目标不得分;无各项贯彻、落实工作记录倒扣5分。
(10分)
  2、全年无特大事故发生。
  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倒扣10分。(10分)
   3、全年重大事故起数在控制数内。
  持平或未超得分,超一起倒扣2.5分

(10分)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制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会议制度等。
(24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逐级签订率为100%,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要有工作记录和考核资料。
  职责不明扣1分;签订率达不到100%扣1分;无记录和考核资料扣1 分。
(4分)
  (2)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部门向州安委办书面送上发生伤亡事故情况,每月5日前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6月25前报送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12 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安排。
  缺月报1 次扣0.5分,缺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安排扣1分。
(4分)
  (3)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准确、不谎报、不拖延、不漏报。
  无记录不得分,隐瞒不报一起加扣5 分,拖延不报或漏报1起加扣1分。
(4分)
  (4)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制度。上级部门(行业)对下级所属部门(行业、企业)进行督查。全年督查不少于4次。               
  
无督查报告不得分,少一次扣一分。(4分)
  (5)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求责任追究具体明确。
  无责任追究通知书不得分,有责任通知书无落实情况不得分。
(4分)
  (6)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
  无记录不得分,少开一次扣0.5分。(4分)
    5、按国家和省、州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月活动情况等。
  无资料和记录不得分,少一项扣0.5分。(5分)
 
  6、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有检查方案、工作总结、有检查中发现隐患有整改通知和复查记录等。
  无资料和记录不得分,少一项扣1分。(10分)
  7、按国家要求,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整顿工作。无资料和记录不得分,资料不齐扣2分。(8分)
  8、按时完成省、州政府或上级对安全生产的督办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措施,完成工作任务。
  无资料和记录不得分,未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分,有措施未落实扣2分。(5分)
  9、事故结案率大于90%。有事故统计清单、事故处理决定(或批复文件)。
  无资料和记录不得分,结案率小于90%不得分。(4分)
  10、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有分区域(或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全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面得到反映。
  无资料不得分,缺、差一项扣1分。(4分)
  三、考核办法
  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年底由州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听、阅、问、查的方式,对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和州直有关部门的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责任单位考核分数为100分,各县、市、顶效开发区、煤炭、黄金、建设、经贸、公安、交通、农机中心、国土等部门合格分数为70 分,其他签状部门的合格分数为90 分。县、市、顶效开发区奖惩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合格分)×2000元。州直有关部门奖惩计算公式为(实得分—合格分)×500元。
  四、考核要求
  各责任单位的汇报材料要全面,要实事求是。考核标准涉及的内容必须有文件、材料作为依据,落实情况以抽查了解的情况为准。考核结果经州政府审定后,由州安委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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