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 发表于 2011-8-27 20:24

安全员不办安全事被拘留

近日,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城中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以生产办公家具为主的企业私自存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厂房内使用明火、设置员工宿舍并且无任何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传唤了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将该场所违反《消防法》的相关事实进行了拍照和录像取证。经调查,该厂安全管理人周某对该企业在厂房内存储6桶(每桶90公斤)柴油和大量易燃易爆化学品;在厂房内使用明火、设置员工宿舍;无任何消防设施。对以上违法事实,该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人供认不讳。

  执法人员认为,企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9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经城中区公安分局审批,同意给予该企业安全管理人周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8月22日下午,周某被行政拘留。

路过 发表于 2011-8-27 20:24

这个无语了,替罪羊!

路过 发表于 2011-8-27 20:25

安全员有那么大的权限吗?

夏日风 发表于 2011-8-28 09:02

安全员谁给他的这么大的权力?安全员承担的了吗?企业是责任主体。为何不看看企业赋予他的职责呢?

夏日风 发表于 2011-8-28 09:02

难道这就是ZF的法治?

夏日风 发表于 2011-8-28 09:03

一直以来,在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是,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样整,安全工作能搞好?不会死开国际玩笑吧

夏日风 发表于 2011-8-28 09:08

就是煤矿安全,属于国家垂直管理,还是出了这么多事情。一般的安全全是企业的打工仔,真正能有多大的权力去做呢

fangkss 发表于 2011-8-28 09:12

安全员的职责?悲哀的消防处罚。

在水一方0510 发表于 2011-8-28 12:33

安全人的悲哀啊

zhangxianjunzha 发表于 2011-8-28 12:36

:shutup:

老兵新兵188 发表于 2011-8-28 12:56

一是要看安全管理人员懂不懂,二是看向领导反映了没有,最好有书面的整改意见,那安全管理人员就好说。

老兵新兵188 发表于 2011-8-28 12:56

一是要看安全管理人员懂不懂,二是看向领导反映了没有,最好有书面的整改意见,那安全管理人员就好说。

fangkss 发表于 2011-8-28 15:47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了吗?建设项目消防验收了吗??

fangkss 发表于 2011-8-28 16:0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hxl71625 发表于 2011-8-28 18:12

依法办事

wbc3325 发表于 2011-8-29 12:44

依法办事

xiehailong 发表于 2011-8-29 16:52

{:3_50:}{:3_50:}

afzzhanghaibin 发表于 2011-8-29 17:03

依法办事无可厚非,但是安全管理人员地位的尴尬水人了解啊!哎!悲哀

你快乐我快乐 发表于 2011-8-29 21:18

中国式的安全管理人员就是替领导背包袱、填陷阱的替罪羊,没有事时看你烦,有事时看你更烦,发生法律问题时你得替领导做监狱、背黑锅,悲哀啊,领导违章指挥还要找一个人为他承受违章指挥的不良后果,但安全管理员得看领导的脸色拿工资啊,怎么办啊?不背包袱就没有钱啊,难、难、难,我干十几年,最后也是完蛋。号召大家别干安全了,要不政府监管,替政府工作,那样才能发挥作用哦。

zhouhongsheng 发表于 2011-8-30 07:40

谁是企业第一责任人???????这些人还懂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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