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狼 发表于 2011-12-30 06:49

相关人员未究刑责 动车事故死者家属斥不公

昨日官方仅透露了相关人员的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一名动车事故死者的父亲,则对责任人未被绳之于法表示不快,“行政处分代替法律,感觉不公道。对一些官员,应该依法办事”。   “不能因官阶高就不法办”   动车事故死者、中国传媒大学学生陆海平的父亲对本报说,“上海大火依法办事,刑罚了主要责任人。不能因为铁道部官员级别高,就不依法办事,我一晚上想不通”。他说,质量问题就应该负法律责任,“谁在检验的?怎?进到铁道系统中去的?上海铁路局有没有玩忽职守?有就要判玩忽职守罪。这些人都该法律严惩。”“到底责任怎?承担?半年过去了,检查机关介入,相关人负刑事责任,才能告慰亲人在天之灵。”
  昨日全长3.6万字的调查报告中,仅简单一句提到“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而在国务院在听取调查结果的新闻稿中,仅有一句提到“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
摘自《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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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安师 发表于 2011-12-30 08:47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陆海平的父亲对本报说,”不知道是什么报。

fangkss 发表于 2011-12-30 09:02

和谐社会和谐第一

viewsonic 发表于 2011-12-31 14:49

行政处罚、刑法针对两类人

viewsonic 发表于 2011-12-31 14:49

一类特权人,一类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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