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 发表于 2012-5-24 13:42

安监局长挪用50万元公款买基金赚了3万元

日前,铜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亢宗友犯受贿罪,被铜梁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亢宗友在担任铜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接受相关单位人员关于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给予关照的请托,先后收受铜梁县永嘉友砾煤矿江波等人送的贿赂共计14.76万元。2007年10月份,他伙同铜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办公室负责人郭勇,向未被关闭煤矿收取煤矿关闭补助款,并由郭勇进行保管的过程中,挪用公款50万元用于为个人购买基金。据了解,他买基金赚了3.36万元。

  亢宗友明确表示要上诉。

dupeiming121 发表于 2012-5-24 15:14

这缺钱的领导还用挪用公款买基金啊,别人随便行贿一点也比三万多啊。

麦R猛 发表于 2012-5-24 15:34

:shutup::shutup::shutup:

杨穹承 发表于 2012-6-2 21:08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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