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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监察人员近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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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彭亮)8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黄毅在接受人民网财经频道专访时表示,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中采取的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对我们国家安全监管监察体制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目前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监管机构,有专门从事安全监管监察的人员将近15万人。

黄毅介绍,我国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的改革创新体现在:

一是建立起了安全生产的监管体系,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监管机构。有些省还覆盖到乡镇这一级,现在有专门从事安全监管监察的人员将近15万人,有些地方还建立了安全生产的执法大队。

二是构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格局,也就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从而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方面。

三是实行了安全生产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及“一岗双责”的制度。就是所有的政府的行政首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但是其他领导成员也要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四是建立起了安全生产的一些协调的机制。比如,针对一些重点任务,比如煤矿瓦斯治理、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的监管、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职业健康的监管,都组成了部际协调会议制度,这样发挥各有关方面的作用,对于相关的一些重大问题,通过协商、配合能够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发表于 2012-8-23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用。没劲
发表于 2012-9-2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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