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 发表于 2012-9-27 15:43

面对中石化们 执法者的怒斥太少了

中石化东兴公司部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系统直接外排,违法超期试运行。广东省环保厅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后未经许可又恢复生产。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得拍起了桌子:“明目张胆的!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还老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那老百姓也是国计民生啊!”

    首先为周局长进行一个小小订正:违抗环保停排令大肆排污的中石化子公司,对抗和要挟的不是地方政府,而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执法权。尽管局长词不达意,但也属难能可贵,在现实官场生态和权力话语体系中,他能做到如此表达,已算个性十足了。

    某些央企就是牛,不仅理直气壮地大肆排污,还以冠冕堂皇的“国计民生”理由推托责任。好像别人只要反对其排污,就等于反对国计民生,其逻辑之荒唐、混乱,在周全局长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揭批中,被批得体无完肤。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年来不少地方污染严重,只见民意喧嚣,而周全式的执法者情绪表达甚少。

    布衣之怒、草根之怒,不过是堵大门、打横幅、提一罐污水到有关部门上访告状,拿着成打病历报告求助报纸电视和网络媒体。而制度之怒,则可以动用制度资源和强制手段,对企业施以重罚,乃至追究当事人刑律责任。制度环境里的好好先生太多,诸多官员已经修炼到了不喜不悲之境,因此排污企业才会有恃无恐,甚至动不动就会祭出潜规则利器,拉拢腐蚀上级官员和执法人员,让他们撑起保护伞以遮掩自己排污。

    有关资料表明,我国78条主要河流有54条遭污染,在排污企业名单里,不仅有中石化这样的央企巨无霸,还有跨国企业。中国不能沦为污染企业的乐园,我们需要“最严厉的环保新政”,需要雷霆万钧的制度之怒和制度力量。

    企业的每一次污染、每一次违法排污,都是对执法者的叫板、对政府权威的挑战、对法律尊严及执行力的严重挑衅。让制度“愤怒”起来、“激荡”起来,不能全把责任压在环保执法人员身上——如果政绩官员暗送秋波、渎职官员屁股坐歪、贪腐官员吃里扒外,一线执法者如何才能怒起来。只有打造刚性的执法机制、严厉的权力追责、科学的考核体系,使政绩里容不得污染、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公权力自洁自制基础上的强大过滤,才能净化污染的最大源头。

    当然,对于每个环保执法人员而言,他们都应向周全学习,在面对污染时都应有拍案而起的勇气,要学会站在制度捍卫者角度表达愤怒——不管它是中石化,抑或是其他任何一个企业,只要有污染的案底,它就必须是执法处罚的对象。张培元

xijh123 发表于 2012-9-28 08:52

只要有污染,它就必须是执法处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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