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太狼2 发表于 2010-6-4 13:09

原来楼主还没有真真的搞明白,竟然还来发表文章,可笑呀!!
(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ronster 发表于 2010-6-4 15:53

有同感,希望执法部门也能多看看国家标准了!

huachao1020 发表于 2010-6-7 16:33

确实是中国文字和安全定义模糊的问题

zdww999 发表于 2010-6-7 17:10

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之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安全事故:由于“安全”学方向所发生的事故,反过来说非安全事故就是非“安全”原因引发的事故,例如火星撞地球之类的。
安全隐患,同理吧。
呵呵说着玩玩,不权威!

zhujiang1218 发表于 2010-6-7 17:35

事故隐患,安全措施。

安全是天 发表于 2010-6-7 20:26

这种说法常见,习以为常了。

yimengshan 发表于 2010-6-8 16:41

支持楼主,分析透彻

sky589585 发表于 2010-6-8 18:29

很精辟!学习了

shaozhim 发表于 2010-6-13 14:49

有见地

沈建桥 发表于 2010-6-14 08:05

:);P

yyylyl 发表于 2010-6-15 11:29

:victory:

sunnsy 发表于 2011-4-9 21:58

谢谢

liangyj 发表于 2011-4-9 22:31

说的好!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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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事故隐患和安全隐患不可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