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zhengxing007 发表于 2013-10-30 10: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