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小 发表于 2010-3-28 14:48

史上最变态公司关于男女交往的规定

史上最雷公司规定:关于内部男女交往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入职不足1年的男员工”及“入职不足3个月的女员工”禁止在公司内找男女朋友。
    第四十三条:女员工在本公司外找男友确定关系后,需要向主管主动说明,特别适合在本公司工作的情况下才能继续留在本公司工作,有隐匿不报者直接开除。
    第四十四条:25岁以下的男员工禁止在本公司内找女友。
    第四十五条:月收入大于1万5千的员工,不受以上1,2,3条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禁止任何人在本公司内频繁更换男女友,达到3人次后则被永久开除。
    (备注:脚踩两条船者算2次。)

阳光boy 发表于 2010-3-30 11:01

实在是   


...........................


变态!!

sunny_kitty 发表于 2010-3-30 18:51

:@:@:@

安全是天 发表于 2010-3-30 21:51

管得宽。

陈登建 发表于 2013-10-21 09:13

这是那一间变态公司

菊汾海丹平道 发表于 2013-10-23 15:25

真牛茶啊。

小九 发表于 2013-10-29 14:58

路过~~~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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