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 发表于 2015-12-8 08:45

小城管给厅官大人的一封公开信

厅官大人,您好!我是扣了你自行车的小城管。今天看到微信里转发您说“三亚城管也太欺负外地人”。您的投诉文章被微信平台改成了《一厅级干部在三亚被城管弄得没了尊严》。随着这篇文章的扩散,我的压力也非常大。我整天都处在惊慌之中,领导已经对我停职检查了,我很怕丢了这份工作。我担心我以后是否还能不能养家糊口。


  因为你那篇文章,现在好像整个社会都在声讨我。我想我作为当事人,也要出来解释一下。


  4日16:30左右,我和同事5人在三亚湾海月广场停车场旁(福朋喜来登酒店对面)巡查时,发现有4辆电动车和1辆自行车违规停放,而在这几辆乱停放车辆不到3米远的地方就是规划好的两轮车停车位。按照三亚湾二十五条管理规定,我和同事当场引导4辆乱停放的电动车停到规定车位上。但那辆自行车却锁在市政设施的休闲凉棚柱子上,我和同事在现场喊话寻找车主,并等候了约10分钟左右还是无人认领。我们便将这辆违规停放的自行车进行暂扣并送到我局暂扣物品保管仓库进行存放。在17:40分左右,我们把入库单据和暂扣清单送到办公室登记存档。


  当时,那辆自行车前框内有一个红色塑料袋子。我们没敢打开,一并和自行车都交仓库存放。


  就在我们把物品暂扣清单和入库单送到办公室时,办公室值班人员刚好接到区投诉中心转来电反映有游客投诉此事,办公室交代我尽快返回原地寻找当事人及时处理。


  18:00左右,我和同事一起回到岗位。一直在现场的队员告诉我,在17:40分左右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了解称有人报警说自行车不见,经核实确认是由于违规停放被城管局暂扣后并离开。


  这个时候,有一个人称是您这位厅官的朋友,上前来问我们,是不是我们城管扣的。我和同事告知此人,这辆自行车是因为违规停放被暂扣,已经送到局里的暂扣物品仓库进行保存,物品暂扣清单和入库清单都已经交办公室保管。按照程序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城管大队办公室进行处理。


  这个人在听我们解释的时候情绪很激动,语气也很强硬,还责备我们不该把他朋友的自行车扣了。他说完后就离开了。


  19:06分,我们大队接到区政府投诉处理中心电话,说厅长大人您已到市政府门口上访要求城管亲自送还车上物品。


  19:14分,投诉中心发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立即联系您,想把您接上一同前往我们暂扣物品存放仓库,认领自行车上的物品。


  19:20分,我们跟您联系上了。表达了会到市政府接您去认领车上物品。当时得知到您的衣服在自行车上,没有衣服穿。于是我们联系正在巡查的执法皮卡车,拿到皮卡车后立即往市政府赶,由于当时正是交通拥堵高峰期,等我们赶到赶到市政府的时候,已经是20:10分。我们在市政府当场联系您,电话接通后,您在电话内情绪还是很激动,最后说自己已经回家并直接挂了电话。我们没有办法,只能以短信形式告知您自行车被暂扣一事并告知处理地址。


  第二天,也就是5日上午9:00左右,我继续和您联系,您依然要求城管亲自归还物品和自行车。按照我们的办事程序,应该是当事人到暂扣物品存放仓库认领被扣物品。考虑到您年龄原因,出行不便。我请示领导后,前往仓库和管理人员说明了原因办理手续后,把您自行车前框内红色塑料袋子取出,送往您的住处。


  后来我赶到到小区,把东西交给您手中后,您态度依然很激动、语气还是很强硬。您还叫来小区的居民一起阻拦我们车辆开出小区,还说有物品丢失,要求我们必须归还丢失物品和自行车,还要我们当面道歉。


  我耐心劝说并告知暂扣自行车已经入库并开出入库清单,需要当事人按照处理程序到办公室进行处理,最后才得以离开。


  虽然这是我一次正常的执法,但因我在执法过程中不够妥当,没有过多考虑到您的处境,导致您后来出现那么尴尬的情况,我表示歉意。


  现在,我已经被停职检查了。我不知道怎么办好。我也不知道怎么面对家里人。您知道吗,我一个小城管一个月也就一两千块钱的工资,在三亚这个城市,我一年不吃不喝都买不起一平米的房子。我还要养家糊口,我丢了这份工作,就是丢了全家的生活保障。我只是希望通过自己兢兢业业的工作,换来生活的安定。但现在这一切都被打乱了。


  说实话,您说您穿着裤衩走了四五公里,是一种羞辱。我觉得现在的我比您还惨。城管的名声本来就不好,这次更是像过街老鼠一样。


  我一个小城管肯定惹不起您这样的大官。我现在就祈祷事情能不能早一点过去,也希望您能过上平安享乐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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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朋友发给我关于您拨打12345热线的记录,我不知道有什么用,就发出来大家看吧。我不想证明什么,因为现在证明什么都似乎没有用了。


  关于天涯区城管局查扣违停车辆未及时归还车主物品办件的具体跟踪处理流程

  工单编号:20151204088455(受理工号:8956)(来电时间:12月4日17:10分)

  市民于2015年12月4日17:10分致电三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其将自行车停放在海月广场的一个停车棚里,下海游泳回来后上岸发现其车辆不见,其当时以为车辆被盗,由于其衣物都放在车上,无衣物换洗,于是拨打110报警反映车辆及物品丢失,要求热线帮忙查找。

  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年12月4日17:17分致电110,询问毕先生所报警物品丢失的问题查找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属于城管部门管辖,请联系天涯区城管局处理。

  市民于2015年12月4日17:28分再次致电,经目击者告知是城管局(车牌号琼B62835)将车辆扣走,请政府热线联系城管局尽快给予处理归还衣物。(在此办件处理期间市民拨打8次12345政府服务热线)

  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年12月4日17:41分致电天涯区城管局88366017,通知城管局尽快联系市民处理天涯区城管局查扣违停车辆未及时归还车主物品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现安排人员现场处理。

  天涯区城管局于2015年12月4日17:58分来电反馈,现安排队员给当事人送衣服,请当事人在现场等候。

  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年12月4日18:01分致电市民,告知市民城管局现将衣物送还。

  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年12月4日18:55分直接打电话通知天涯区政府办公室88341700,要求值班员马上安排执法人员尽快处理。

  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年12月4日20:45分再次跟踪致电天涯区城管局88366017,值班员表示已联系投诉人,但投诉人不愿与执法人员见面一直更换见面场地,之后投诉人表示已回家,执法人员便已短信告知投诉人明天到天涯区城管局取回车物。

  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年12月4日21:07分致电市民,其于19:20分接到天涯区中队长来电,称十多分钟将到现场,但20:20分还未到现场,无奈只好回家,过后该人员再次给予致电,让其明日到天涯区城管局取车物,其对此感到特别气愤,城管人员扣走车辆没有告知当事人,也没有开具扣单,从下午开始投诉,城管人员迟迟未与其联系,直到晚上才有人员与其联系,但也没有及时合理的解决,导致其仅穿泳裤在街上穿梭,饱受饥寒,精神和心灵受创,其要求天涯区城管局给予一个明确满意的答复。

  根据2015年12月4日21:07分致电市民所反馈的信息,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年12月4日21:33分已电子工单形式,派发至天涯区城市管理局处理。

  天涯区城管局于2015-12-05 11:29在工单(20151204088489)内容答复:我局执法人员巡查至该路段时,发现该车辆乱停乱放执法人员在场等候二十分钟左右未见当事人,我执法人员根据三亚湾《25条管理公告》,对其自行车进行暂扣。

  市民于2015年12月5日11:03分来电反映,关于城管局查扣电动自行车未及时归还车主物品的问题,城管局工作人员5日10:30分将物品归还给当事人并开具扣车单,但当时其单车上门的眼镜和帽子不知去向,其有高度近视,没有眼镜将无法出门,且城管执法人员是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查扣市民物品,其认为天涯区城管局野蛮粗暴执法。

  热线指挥中心于2015-12-05 11:47分将诉求派发至天涯区城市管理局,该问题现在天涯区城管核实处理中。

wujingui 发表于 2015-12-19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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