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寻觅觅东东 发表于 2016-11-20 14:24

浙江省明确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具体任务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今年11月9日开始,到明年3月31日结束。 11月14日,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公安厅结合全省实际,对我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五大活动的具体任务。 一是紧盯重点对象,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要求各地紧盯宾馆饭店、商市场、客运车站、码头、机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力争在年底前,85%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在省“两会”前,杭州市要对会场、住地、新闻中心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在爆竹燃放及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集中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各级政府要部署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供电、建设、工商、质监、安监、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责任清单,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建设、安监、建设、国土、行政执法、供电等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既有部署,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已经完成整治的30人以上出租房,要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回潮”。对整治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今年底前,各地要完成10人以上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和验收。明年3月底前,要完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出租房消防安全基础排查,整治完成30%存在隐患的出租房。 三要紧盯素质提升,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各地要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做法,组织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集中培训。明年3月底前,63个开展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县(市、区),要依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消防管理组织负责人、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村(居)委会负责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员开展轮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要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 四要紧盯基层管理,扎实开展“基础建设大提升”。各地要加快编制、修订“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今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发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群众性组织,部署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今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明年3月底前,10%以上的社区完成创建。各县(市、区)政府要出台政策,每年划拨专项补助经费,推进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按照“位置相邻”的原则,指导社会单位组成消防联防区域,成立联防协作组织,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今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杭州市100%、其余市7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要将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部署,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地区在明年3月底前将消防内容纳入试点建设。 五要紧盯社会联动,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大演练”。及时修订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联动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政府应急响应、组织指挥的能力。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要定期开展互查、会商、演练,实现“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各地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及时完善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使员工清楚报警接警、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等关键环节的流程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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