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体制机制存不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11月21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出席。 在听取了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报告稿的意见建议后,张平指出,此次执法检查前期调研扎实,实地检查深入,检查形式创新,连同委托自查和前期调研的省份,检查做到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从检查的情况看,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稳定态势,但仍存在安全生产基础不够牢固,部分地方“红线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检查组要集中精力对报告稿进行修改和完善,使报告能够充分反映这次执法检查的成果。 9月至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对山西、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海南、重庆、西藏、陕西、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检查。 在安徽,检查组深入江淮汽车等企业和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古城社区等地,实地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与一线职工和市民座谈,叮嘱要确立积极主动的安全生产观,要依靠法律、政策和制度保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未发之时。 标准空白,监管无据可依;标准“打架”,守法无所适从;标准滞后,不符实际情况……在上海,检查组听取了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在江苏、在河南,无论是到企业检查,还是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检查组都强调,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山西,检查组到地下400米的煤矿综采工作面实地检查,指出山西当前经济发展出现一些困难,安全生产面临新挑战、新难题,要加大法律实施力度,督促法律全面落实,以法治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 据悉,12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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