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化學因數暴露危害風險評估指南
(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建議版本)
製定日期:2007年10月10日
1 目的:
1.1 推動國內小型與中大型事業單位對於勞工職業風險之認知,並藉由危害鑑別,風險評估與風險控制,以找出職場中真正不可接受之勞工健康風險,藉此降低業界職病之發生機率。
2 適用範圍:
2.1 建議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使用。
3 名詞定義:
3.1 危害:能對人體的健康造成傷害或損害的潛在因素。
3.2 風險:危害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其對人員造成傷害或危害健康的嚴重度的結合。
3.3 危害鑑別:找出潛在的危害並加以描述說明。
3.4 風險評估:估算危害在既有且適當控制措施下之風險,並決定其風險是否可接受的過程。
3.5 風險控制:對於不可接受之風險加以改善,並降低其風險等級。
3.6 作業場所:工作場所中,為特定之工作目的所設之場所。
3.7 未滿100人之中、小型事業單位:未滿100人之公司或工廠。
3.8 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100人以上之公司或工廠。
4 執行與步驟說明:
4.1 步驟一:進行小組編組
4.1.1 小組編組:小組人數約5人。
4.1.1.1 組長: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課長或值班主管擔任。負責掌控評估時程,跟催進度,監督評估狀況,確認審視該小組的執行是否有疏漏,並參與組員的討論。
4.1.1.2 組員:可包括實際作業人員、醫護人員、工安衛人員…等多領域人才。
4.1.1.3 人員資格:小組成員中必須有1名以上接受過化學性因子危害暴露評估、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或是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等相關之訓練。
4.1.1.4 評估程序詳如下,圖1風險評估流程圖 (建議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使用)。
Ø 危害分類可區分為: q 一般化學性有害物 q 粉塵 Ø 依據危害的狀況判斷是否為 q 可接受的風險 或 q 不可接受之風險 評估人員受訓 5年重新審視一次、 發生異常或變更時需重新評估 組織評估小組 進行評估,並填寫風險評估表 條列寫出勞工於作業時,暴露的所有職業衛生方面的危害。 危 害 鑑 別 風 險 估 算 風 險 控 制 自行決定是否改善 必須進行改善措施 風險等級判定 I、II III、IV 後續追蹤執行確認 重新估算危害之風險等級
圖1 風險評估流程圖 (建議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使用)
4.2 步驟二:進行危害鑑別
4.2.1 即找出造成各危害勞工健康物質即其原因與後果,並簡述之。
4.2.2 評估時亦須確認安全作業標準之步驟是否確實為員工執行作業之步驟。若與現實操作有異,亦可同時藉由評估後一同修訂之。
4.3 步驟三:風險估算
4.3.1 經由危害鑑別(即找出潛在危害) 之後,將影響勞工健康的各種危害以半定量方式估算,之後再做風險高低等級的排序,高風險程度的危害或不可接受風險的危害則須優先改善。
4.3.2 先將作業場所中的『一般化學性有害物質』或『粉塵』加以分類,再依下列危害等級表與暴露等級表進行風險評估。
4.3.2.1 作業場所『一般化學性有害物質』之勞工健康風險評估:
4.3.2.1.1 化學有害物質之危害等級依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GHS) 之有害物質分類來制定危害等級表,該表如下所示:(若物質具有不同危害等級者,需選擇危害等級高者評估之。A級危害為最高,E級危害為最低)
危害等級 |
GHS分類 |
A |
・變異原性:第1,2類 ・致癌性:第1類 ・呼吸致敏感性 |
B |
・急毒性:第1,2類 ・致癌性:第2類 ・全身毒性-重複暴露:第1類 ・生殖毒性:第1,2類 |
C |
・急毒性:第3類 ・全身毒性-單次暴露:第1類 ・皮膚腐蝕性:第 ・眼刺激性:第1類 ・呼吸刺激性 ・皮膚致敏感性 ・全身毒性-重複暴露:第2類 |
D |
・急毒性:第4類 ・全身毒性-單次暴露:第2類 |
E |
・急毒性:第5類 ・皮膚刺激性:第2,3類 ・眼刺激性:第2類 ・其他未分類之粉體及液體 |
4.3.2.1.2 暴露等級則由物質本身之揮發性與逸/飛散性、 作業場所使用量、勞工作業時間與作業場所之防護措施等因子估算出來,估算方式如下說明。
4.3.2.1.2.1 首先參考下表,並依勞工作業環境現場之實際狀況選取下列不同暴露因素之暴露等級。
暴露等級 暴露因素 |
1 |
2 |
3 |
4 |
5 |
作業場所暴露濃度 |
暴露濃度≧2PEL** |
2 PEL**<暴露濃度≦1 PEL** |
1 PEL**<暴露濃度≦0.75PEL** |
0.75PEL** <暴露濃度≦0.5PEL** |
暴露濃度<0.5 PEL** |
物質揮發性 ( |
≧100 mmHg |
<100-10 mmHg |
<10-1 mmHg |
<1-0.1 |
<0.1 |
毎週使用量 |
≧ |
<1000 |
<100 |
<10 |
< |
毎週暴露時間 |
≧32小時 |
<32-24 |
<24-16 |
<16-8小時 |
<8小時 |
現有防護措施 |
無控制設備或設施亦無防護具僅著工作服或無著工作服。 |
僅使用棉紗口罩或活性碳口罩及一般手套與工作服。 |
全部換氣(或屋外作業)並使用特定之呼吸防護具、衣與手套。 |
局部排氣裝置、部分密閉或作業時使用特定並完善之呼吸防護具,衣與手套 |
遠遙操作、完全密閉作業或勞工全程作業著A級防護衣 |
無任何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僅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告知或公告1次 |
多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或公告 |
特定危害物質之安全衛訓練,但無每年定期訓練 |
每年定期進行特定危害物質訓練並於作業場所設置告牌 |
4.3.2.1.3 選完不同暴露因素之暴露等級後,以下列公式估算出總暴露等級(取四捨五入值即為該物質之真正暴露等級)。
總暴露等級=(作業場所暴露濃度x物質揮發性x每週使用量x每週暴露時間x……n)1/n
4.3.2.2 最後,再以危害等級與暴露等級套用下列風險矩陣推估出『化學有害物質』危害之風險等級。
暴露等級 危害等級 |
1 |
2 |
3 |
4 |
5 |
A |
I |
I |
II |
II |
III |
B |
I |
II |
II |
III |
IV |
C |
II |
II |
III |
III |
IV |
D |
II |
III |
III |
IV |
IV |
E |
III |
IV |
IV |
IV |
IV |
4.3.2.3 作業場所『粉塵』危害之勞工健康風險評估:
4.3.2.3.1 依粉塵種類訂定出危害等級如下表:
危害等級 |
粉塵種類 |
A |
含游離二氧化矽10%以上之粉塵;或者含石棉纖維之粉塵。 |
B |
滑石,蠟石,鋁,氧化鋁,矽藻土,硫化燒礦,活性碳,黑鉛。 |
C |
含未滿10%游離二氧化矽之礦物性粉塵,例如氧化鐵,碳黑,煤,氧化鋅,二氧化鈦,波特蘭水泥,大理石,穀粉,綿塵,樹粉,皮革粉…等。 |
D |
石灰石及其他無機粉塵或有機粉塵。 |
4.3.2.3.2 暴露等級則由粉塵本身之逸/飛散性、作業場所使用量、勞工作業時間與作業場所之防護措施等因子估算出來,估算方式如下說明。
4.3.2.3.2.1 首先參考下表,並依勞工作業環境現場之實際狀況選取下列不同暴露因素之暴露等級。
暴露等級 暴露因素 |
1 |
2 |
3 |
4 |
5 |
作業場所暴露濃度 |
暴露濃度≧2 PEL** |
2 PEL**<暴露濃度≦1 PEL** |
1 PEL**<暴露濃度≦0.75PEL** |
0.75PEL** <暴露濃度≦0.5 PEL** |
暴露濃度<0.5PEL** |
逸/飛散性 |
微細的氣膠<10μm |
細的氣膠10-100μm |
粗的氣膠>100μm |
粗糙且乾的顆粒 |
粗糙,大塊或的顆粒 |
毎週使用量 |
≧ |
<1000 |
<100 |
<10 |
< |
毎週暴露時間 |
≧32小時 |
<32-24 |
<24-16 |
<16-8小時 |
<8小時 |
現有防護措施 |
無控制設備或設施亦無防護具僅著工作服或無著工作服。 |
僅使用棉紗口罩或活性碳口罩及一般手套與工作服。 |
全部換氣(或屋外作業)並使用特定之呼吸防護具、衣與手套。 |
局部排氣裝置、部分密閉或作業時使用特定並完善之呼吸防護具,衣與手套 |
遠遙操作、完全密閉作業或勞工全程作業著A級防護衣 |
無任何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僅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告知或公告1次 |
多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或公告 |
特定危害物質之安全衛訓練,但無每年定期訓練 |
每年定期進行特定危害物質訓練並於作業場所設置告牌 |
4.3.2.3.3 選完不同暴露因素之暴露等級後,以下列公式估算出總暴露等級(取四捨五入值即為該物質之真正暴露等級)。
總暴露等級=(作業場所暴露濃度x逸/飛散性x每週使用量每週暴露時間x……n)1/n
4.3.3 最後,再以危害等級與暴露等級套用下列風險矩陣推估出『粉塵』危害之風險等級。
暴露等級 危害等級 |
1 |
2 |
3 |
4 |
5 |
A |
I |
I |
II |
II |
III |
B |
I |
II |
II |
III |
IV |
C |
II |
II |
III |
III |
IV |
D |
II |
III |
III |
IV |
IV |
E |
III |
IV |
IV |
IV |
IV |
4.4 步驟四:採取風險控制
4.4.1 中大型事業單位:
4.4.1.1 風險等級為I或II者即為不可接受之風險,必須將研擬之改善建議賦予專人執行並追蹤執行結果,相關評估資料須填寫表格詳如附件5.1化學物質健康危害風險評估表(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適用)。
風險等級 |
改善說明 | |
I |
非常高風險 |
立即採取改善措施 |
II |
高風險 |
儘速採取改善措施 |
III |
中度高風險 |
考慮日常管理 |
IV |
低度風險 |
自行決定管理 |
4.4.2 改善方式可包含製程改善之原物料替換,或密閉式作業、通風設備改善或增設、防護具增購、安全作業標準之建立、教育訓練…等。
4.5 步驟五:需注意重新評估之狀況與時機
4.5.1 最少每5年重新評估一次。
4.5.2 發生勞工作業環測定值異常者、員工健康異常或不符合法規之事項時,均需重新評估。
4.5.3 變更:操作步驟,作業環境,所使用的原物料或是操作工具變更(包含新增與減少)時,必須重新評估。相關法令、規範變更並與該作業相關時,亦須重新評估。
4.6 步驟六:表格撰寫與紀錄留存
4.6.1 相關評估資料須填寫表格詳如附件5.1化學物質暴露危害風險評估表(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適用)。
4.6.2 評估之結果與紀錄均須保存,俾利於日後追蹤其改善情形與執行成效。
4.7 注意事項:
4.7.1 執行時絕不可與法令相違背;例如,當現場之危害物濃度高於法令容許濃度時,則需立即進行改善與管控,不可以風險評估結果為可接受之風險為由,不進行改善或管控。
4.7.2 雖然,本指針之規範僅以職業衛生之化學性危害因子的呼吸性危害為主;但事實上,其評估的流程與填寫表格可同時用於食入與皮膚接觸危害,甚至於是物理性危害因子、生物性危害因子、人因危害因子或者是職業安全性的評估。故事業單位若有同時進行物理性危害因子、生物性危害因子、人因危害因子或是職業安全性評估者,亦可與本指針之評估流程與填寫表格合併使用,以便減輕現場執行單位之表格使用負擔。
4.7.3 化學品之查詢工具:建議可使用勞委會提供之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介紹網站(http://ghs.cla.gov.tw/tw/search.asp)。
5 附件:
5.1 化學物質暴露危害風險評估表:例一(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適用)
5.2 化學物質暴露危害風險評估表:例二(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適用)
6 相關參考文件:
6.1 戴基福,日本政府推行工作場所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的作法,工業安全衛生協會月刊,2007年。
6.2 日本厚生省,勞動安全衛生法,2005年。
6.3 日本厚生省,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規則,2005年。
6.4 蔡朋枝…等,職業化學因子暴露危害強度推估模式之建立,2000年。
6.5 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指引(TOSHMS),2007年。
6.6 職業安全衛生評估系統 (OHSAS-18001),2007年。
6.7 國際勞工組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ILO-2001),2001年。
6.8 Singapore Ministry of Manpower Occupational Health Department, Risk Assessment for GUIDELINES ON 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armful Chemicals, 2003.
附件5.1 化學物質暴露危害風險評估表:例一 (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建議版本)
單位:廠務部門 作業場所:配料區
安全作業標準名稱:粉塵安全作業標準 評估日期:
評估者: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審核者:製造課課長
年 度 |
有 害 物 名 稱 |
法 定 容 許 暴 露 濃 度 |
危 害 說 明 |
現 有 防 護 |
風 險 等 級 |
改 善 措 施 |
改 善 後 之 風 險 等 級 |
改 善 啟 始 日 期 |
改 善 預 定 完 成 日 期 |
改 善 執 行 狀 況 |
結 案 日 期 |
備 註 |
2008 |
游離SiO2 (第一種粉塵) |
可呼吸性粉塵為 總粉塵為 (如備註) |
1.於配料過程中,需經攪拌與擠壓使得粉塵逸散於作業環境中,恐造成勞工呼吸系統疾病,如塵肺症等。 2.作業場所之清潔工作所使用之工具不當,使得粉塵再次揚起。 |
1. 於粉塵逸散之製程中並無通風設備使得粉塵逸散情形更加嚴重,且勞工僅配戴一般外科用口罩,防護效果不佳。 2. 作業場所之清潔工作所使用之掃把,易使得粉塵再次楊起造成二次污染。 |
Ⅰ |
1.裝設局部排氣系統或集塵裝置。 2.將清掃工具掃把替換成工業用吸塵器。 3.發給員工防塵口罩。 |
Ⅲ |
|
|
1.通風系統已洽A與B兩家廠商1/30說明完畢。評估後於9/28先暫定裝A廠商裝置並測試之。 2.清潔工具替換已更換為工業用吸塵器。 3.全數員工皆佩戴防塵口罩。 |
|
可呼吸性塵為 總性塵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各廠可依實際產生之有害物質,詳列於本表。
附件5.2 化學物質暴露危害風險評估表:例二 (100人以上中、大型事業單位建議版本)
單位: 作業場所:
安全作業標準名稱: 評估日期:
評估者: 審核者:
年 度 |
有 害 物 名 稱 |
法 定 容 許 暴 露 濃 度 |
危 害 說 明 |
現 有 防 護 |
風 險 等 級 |
改 善 措 施 |
改 善 後 之 風 險 等 級 |
改 善 啟 始 日 期 |
改 善 預 定 完 成 日 期 |
改 善 執 行 狀 況 |
結 案 日 期 |
備 註 |
2008 |
甲苯 |
100ppm; 376 mg/m3 |
由膠帶製造過程中需將黏著塗料塗附在PVC布上,再經適當溫度烘烤,因此會產生甲苯蒸氣,勞工長期暴露可能危及健康。 |
局部排氣裝置之抽引風速大多過低,無法有效將汙染氣體導引至回收管路中,導致作業現場甲苯濃度過高。 |
I |
以弱吹強吸原理與加裝側板導引氣流之行進路線,增加局部排氣補集效果,提升污染物排除效率。 |
IV |
|
|
已洽A與B兩家廠商1/30說明完畢。評估後於9/28暫定裝A廠商裝置並測試之。測試結果顯示整體控制效率達79%以上,顯著降低作業場所甲苯氣體逸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各廠可依實際產生之有害物質,詳列於本表。
註解:
1. 年度:無一定限制,可用西元年度或民國表示。
2. 有害物名稱:為各項對人體有害化學物質之名稱。
3. 法定容許濃度:以勞委會規定之「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為最主要的依據,若該物質之容許濃度於「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容許濃度標準」無規範,則可參考國外法令與標準。
4. 危害說明:
(1) 找出化學物質的危害,包含暴露途徑與對人體的影響,並以條列方式簡述其原因與後果。
(2) 危害說明時需以條列方式列出,以便後續進行改善時能一一對照該危害是否已被控制或改善。
(3) 須確認安全作業標準之步驟是否確實為員工執行作業之步驟。若與現實操作有異,亦可同時藉由評估後一同修訂之。
(4) 可參考各化學物質的GHS內容或MSDS內容。
5. 現有防護措施:即為目前作業場所內既有的通風設備、防護設備、目前提供給員工既有的防護器具或目前既有的工作規範…等。
6. 風險等級:廠内自行決定作業場所可接受的化學品容許濃度,但絕不可高於法令標準。
7. 改善措施:針對不可接受風險的危害所進行的改善與控制。其項目可包括:行政管理(建立標準作業程序、教育訓練、職務異動或更換…等),工程管理(包括通風設備增減或加強、製程設備變更為密閉或遠遙控制或原物料變更…等),健康管理,個人防護具。
8. 改善起始日期:為改善/控制方案開始執行之日期。其具備執行之功能,可促使改善方案確實開始運作。
9. 改善預定完成日期:為改善或控制方案預定完成的日期,其具有管制效果,可使管理階層方便進行管控與跟催。
10. 改善執行狀況:簡單描述改善措施之執行狀況與日期,包括:
(1) 如期完成;
(2) 延期:因工程或預算原因,延期到何時;
(3) 取消:取消原因說明,是因為主管因素、有其他取代方案或是被其他改善案合併。
11. 結案日期:為整個改善/控制方案結束之日期;日後可作為安全衛生之管理績效呈現。
範例:此以附件5.1例(ㄧ)說明其評估步驟。
說明:某製造耐火磚工廠,勞工人數約為120人,每週約使用900Kg原料於製程中,於製造過程中會產生含有游離二氧化矽之粉塵逸散於作業場所,使得每週工作超過38小時之勞工長期暴露於此環境,又經環境測定結果顯示,勞工暴露可呼吸性粉塵暴露濃度為
該作業場所粉塵之風險評估,執行步驟如下:
步驟一:小組組成。
製造課課長ㄧ人、粉塵作業人員二人、醫護人員ㄧ人、工安衛人員一人,共五人。
步驟二:進行評估流程,並填寫風險評估表,其內容如附表所示。
1.危害辨識:
(1)於配料過程中,需經攪拌與擠壓使得粉塵逸散於作業環境,恐造成勞工呼
吸系統疾病,如塵肺症等。
(2)作業場所之清潔工作所使用之工具不當,使得粉塵再次揚起。
2.風險估算:
(1)危害等級:依照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GHS)
之有害物質分類來判定,判定方式依表19,其判定結果顯示,游離二氧化
矽之危害等級為A。
(2)暴露等級:依據表20判定暴露等級後,再經由公式算出總暴露等級。由於
此工廠勞工可呼吸性粉塵暴露濃度為7.25 mg/m3(法定容許暴露濃度為3.45 mg/m3),每週使用約
總暴露等級 =(1 × 1 × 2 × 1 × 2)1/5
= 1.3 ≒ 1 (四捨五入)
(3)風險等級判定:依照表21判斷風險等級由於總暴露等級為1,其結果顯示此工廠粉塵之風險等級為Ⅰ。
3.風險控制:風險等級為Ⅰ者即為不可接受之風險,依照表20可知屬高風險應儘速採取改善措施,其改善措施如下:
(1)裝設局部排氣系統或集塵裝置(如圖14)。
(2)將清掃工具掃把替換成工業用吸塵器。
(3)全數員工皆佩戴防塵口罩。
步驟三:紀錄與存檔。
1. 風險評估表其結果依規定紀錄,並參照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健康檢查紀錄保存十年。
2. 如果作業環境無變動,五年後重新評估;由於本危害物質需實施作業環境測定,乃配合環境測定時間和作業環境測定值有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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