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防力量主要由公安消防队伍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组成,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力量。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实行公安机关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总队,总队下设司、政、后、防4个部门;各地、市、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支队,支队下设消防大队(科)、中队。
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南京消防士官学校为公安消防部队教育机构。
消防科研机构主要包括4个部属消防研究所,即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中国消防协会是全国性的消防社团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省级消防协会,主要开展消防学术交流、消防科普宣传、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和国际民间交流等。
消防行业组织主要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承担消防产品质量评价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