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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武安一电梯调试时突坠落
检修工脖颈被夹身亡
据透露,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发现被困人员颈部被两块钢板死死卡住,钢板之间的缝隙约有5厘米宽,在与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后,消防队员制定出救援方案。他们利用液压剪切钳将卡住被困者钢板周围的钢架进行破拆,在腾出空间后,再利用液压剪切钳伸进钢板之间的缝隙里对钢板实施撑顶,由于钢板较厚且连接较长,且被困者被卡处为勃颈处,稍一使劲,钢板变会变形,救援一时陷入僵局。
这时,救援人员再次与现场电梯检修技术人员进行商讨,并决定利用砂轮切割机对钢板进行切割,30分钟后,钢板被成功切断。救援人员利用液压剪切钳从钢板上面的缝隙中伸进去,以对钢板进行撑顶,2分钟后,钢板被成功破拆,被困人员被抬出来并送交在场医护人员救治。
记者了解到,此时,这位电梯维修工已不幸身亡。
据悉,肇事电梯是新近安装的。事发时,检修人员正对电梯进行检修调试,“电梯停在二楼,在调试过程中,正在一楼外面接电话,突然听到‘轰’的一声,电梯突然降落”,只见那名检修工的颈部被急速启动的钢板卡在中间。厂区工人听到声响赶到现场,立即报警求援。
生命的代价,值得监管部门引起重视。11日下午,记者致电武安市质监局了解到,近段时间他们正对市内电梯进行监测排查,至于此次事故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情。随后,记者从安监部门获悉,17时许,他们刚接到此次事故报告且引起高度重视,并安排人员介入调查,相关结果将及时反馈。
救援现场
检修工救出时已不幸身亡
电梯事故
物业公司为首要责任人
电梯出现故障,物业公司告知属于厂家负责,找到厂家又被告知售后服务属于现任的维保单位。今后,这种相互推卸,电梯无法正常使用甚至出现事故的问题,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当中就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是电梯事故的首要责任人。
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指出,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该条款即明确:住宅小区如果有物业公司,则由它来负首责,所有的维修、保养以及事故的救援首先就要找物业公司。如果涉及增设电梯等问题,则由使用者、运营单位再跟其他单位协调。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瑞表示,“首责”并不等于“全责”。电梯设备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设备和财产,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了物业费,其中有一部分作为电梯的维保费,应当承担电梯的日常保养和维护费用。但物业公司并不具有电梯的产权,因此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较大故障或者设备的零部件损坏时,应由小区物业首先出面处理,再通过业主委员会让小区全部业主分摊电梯维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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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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