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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AH054-2011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的管理职能、确保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能源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SD332-89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GB6095-85 安全带
GB2811-89 安全帽
3、管理职能
机械动力科负责审核公司的安全工器具台帐;组织审核公司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技术等级和购置计划;负责协助安环科对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检查。物资供应科根据批准的材料计划单采购安全工器具。安环科负责安全工器具安全正确使用的监督管理,检修车间、电气车间是安全工器具检验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工器具的分类
4.1.1 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绝缘棒、高压验电器(笔)、携带式接地线、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移动电源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
4.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钻、冲击钻、电锤、直流手电转、手提砂轮、角向砂轮、内磨砂轮、塑料焊枪、电烙铁、吹风机
4.1.3 移动式电动机具:金属切割机、交(直)流电焊机、型空压机、潜水泵、滤油机、升降车、电瓶升降车。
4.1.4 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安全帽、安全带、铝合金梯、竹梯、木梯、软梯、脚扣、升降平台、脚手架、钢丝绳、液压车。
4.2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2.1 机械动力科
4.2.1.1 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兼)职人员。
4.2.1.2 负责审核公司的安全工器具台帐。
4.2.1.3 组织审核公司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技术等级和购置计划。
4.2.1.4 负责协助安环科对各车间安全工器具管理的检查。
4.2.2 安环科
4.2.2.1 监督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产品检定证”和“入网证”。
4.2.2.2 监督安全工器具是否按规定、标准定期检查和试验。组织对各车间安全工器具管理和使用的检查。
4.2.2.3 监督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监督大、中、小修前使用车间对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试验。
4.2.2.4 监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
4.2.2.5 收集和反馈安全工器具使用中的安全质量信息。
4. 2. 2. 6建立公司的安全工器具台账,并经常检查安全工器具有效期。
4.2.3 物资供应科
4.2.3.1 根据批准的材料计划单采购安全工器具。
4.2.3.2 凡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是具有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检定合格证和“入网证”等质量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4.2.3.3 严格按质量要求组织入库验收,对库存的安全工器具做好保管和保养工作。
4.2.4 检修车间、电气车间
4.2.4.1 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兼)职。
4.2.4.2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办法,内容应包括:允许使用的范围;正确使用的方法和操作程序;使用前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防范使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措施;存放、保管、保养的方法;使用者的注意事项。
4.2.4.3 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检验计划,定期进行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见规范性附录A。
4.2.4.4 建立本部门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4.2.4.5 组织审核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配置和技术等级、购置计划。
4.2.4.6 制定工具室内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4.2.4.7 监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与正确使用,定期组织安全工器具使用的培训。
4.2.5 班组
4.2.5.1 设备管理员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4.2.5.2 负责建立班组安全工器具台帐。
4.2.5.3 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和试验工作。
4.2.5.4 做好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培训工作,做到正确使用。
4.2.5.5 安排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修和提出外送检修计划。
4.2.5.6 提出安全工器具的购置、报废等申请。
4.2.6 工具室
4.2.6.1 工具室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检查、试验合格,具有试验合格凭证。
4.2.6.2 对破损、性能不良的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标记,及时报修或按规定申请报废。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准外借。
4.2.6.3 安全工器具的借出或收回时,必须进行常规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2.6.4 梅雨季节要加强安全工器具的检查,测量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
4.2.6.5 按照安全工器具的检验周期,及时联系试验部门检查、试验。
4.2.7 使用者
4.2.7.1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常规检查,自觉做到不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4.2.7.2 按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2.8 检验(试验)
4.2.8.1 按规定做好电气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
4.2.8.2 建立电气安全工器具试验台帐,并统一编号。
4.2.8.3 按安全工器具周期性检查、试验规定,及时督促各使用部门的安全工器具送检。
4.2.8.4 对经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办理报废手续。
安全生产工器具损毁,需以旧换新的办理流程为: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车间负责人签字——带申请并携带损毁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和计划单至设备科签字盖章——设备科审核计划后——公司经理签字——凭计划单到公司仓库领用。
4.3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各车间安全工器具的配置、增添、更新必须填报申请或计划单,经部门领导审核,机械动力科批准,由物资供应科采购。
因工作需要需增配安全生产工器具的办理流程为:使用单位填写书面计划——单位负责人签字——主管生产厂长签字——机械动力科审核计划后——公司经理签字——凭计划单到公司仓库领用。
4.4 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和试验
4.4.1 安全工器具上应标有试验合格标志。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经检查、试验合格,否则不准使用。
4.4.2 试验部门要出具安全工器具检验台账、试验合格证、台帐的编号应一致。
4.4.3 经过检修的、更换过零件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检查、试验。
4.4.4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工作,一般由电气车间人员负责试验。
4.4.5 移动式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试验由所在车间的电气班组负责试验,不设电气专业班组的车间应由电气试验人员负责试验或由机械动力科统一安排。
4.4.6 登高作业工器具的检查和试验,除电气回路的绝缘检测,由电气专业班组实施外,日常一般的外观及机械机构检查、功能检查、机械强度检查由检修车间负责实施。定期试验工作由机械动力科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4.4.7 无试验设备的部门应提出计划,逐级报告。
4.4.8 经试验认定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试验部门应通知送检车间,可以修理的则另外存放,作出标志,停止使用。不能修理的(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棒)应经批准销毁。如需购置,按更新安全工器具的程序办理。
4.5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4.5.1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的人不准使用。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4.5.2 电气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4.5.2.1 是否清洁、完好。
4.5.2.2 连接部分可靠坚固、无锈蚀、断裂。
4.5.2.3 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炭化等现象。
4.5.2.4 是否符合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
4.5.3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及移动式电动机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4.5.3.1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4.5.3.2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4.5.3.3 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4.5.3.4 电源开关是否正常、灵活,无破损等缺陷。
4.5.3.5 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4.5.3.6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4.5.3.7 机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4.5.3.8 器具转动部份是否转动灵活。
4.5.3.9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接在漏电保护器后,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良好。
4.5.4 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4.5.4.1 竹、木梯有防滑措施,上、中、下紧固件良好,梯阶距不大于40厘米。
4.5.4.2 竹、木梯牢固无松散、无裂断、无虫蛀。
4.5.4.3 金属梯各部铆接牢固无裂纹,梯无严重变形,应有完好的绝缘垫。
4.5.4.4 人字梯腿间有挂钩或拉绳、上部铰链牢固。
4.5.4.5 软梯每梯阶固定牢固,无松股,木档无裂纹。
4.5.4.6 安全带各部接口及铆接处完整牢固。
4.5.4.7 安全带金属卡子和挂钩保险牢固,无锈蚀。
4.5.4.8 尼龙绳无磨损、脆裂、断股。皮带配件良好,无伤裂。
4.5.4.9 安全帽使用前应外观检查,无破损,使用时限不超过使用期,塑料帽不超三十个月。每顶安全帽应检查四种永久标记是否齐全: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出厂年、月;生产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编号。
4.6 安全工器具的存放
4.6.1 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实行定置管理,对号入座。
4.6.2 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并有专门的钩、架、橱柜或专用的箱、袋等。
4.6.3 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室内干燥通风场所,不能日晒夜露或受潮。
4.7 安全工器具台帐
4.7.1 安全工器具台帐实行部门、车间二级台帐。
4.7.1.1 各部门建立安全工器具台账,并报机械动力科统一建档。
4.7.1.2 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归所属班组建立台帐。
4.7.2 试验台帐
4.7.2.1 电气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台帐由指定负责的电气试验人员统一建立。
4.7.2.2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其它安全工器具的试验台帐,由指定负责试验班组(人)建立。
4.7.2.3 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4.7.2.4 试验台帐每年应报机械动力科存档。
4.8 安全工器具管理的检查
4.8.1 每年春、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8.2 车间每季对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4.8.3 班组长每月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全面检查并记录。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机械动力科、安环科组织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从下发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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