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登录
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返回首页

皇歌的个人空间 https://anquan.party/?19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公平正义普世民主自由博爱

日志

旧文收藏之皇歌即兴感言1

已有 622 次阅读2015-12-2 15:40

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不知不觉中6 年过去了,《好友信息交流》竟编发到1000期。1000期!这的确让皇歌的心脏小小地跳动了一下。回想起2008年之初,皇歌仅仅是随意转发些“舶来 品”,觉得我们这些“安全人”,不能光知道职业安全健康等业内信息,更应该了解我们所处的社会和世界。再有就是皇歌长期从事会员联络工作,认为通过此举可 以维持相互间的“热度”。其实,编发《信息》与协会无关,非“领导交办”,纯粹是皇歌的私人奉献,但这样做,会使协会受益。看出皇歌很敬业了吧。
没想到,《信息》得到了多位友好的支持与鼓励。此后,编发《信息》 一发不可收拾,突然有一天,皇歌觉得应该编辑成“期”,“规范运作”,故从100期前开始编排期号并正式名为《会员另类信息交流》。现在,皇歌离开协会,“下野”了。再打会员旗号,惟恐有人不高兴。所以,自第836期更名为《好友信息交流》。
活到现在,皇歌经历了很多,见得不少, 也干过若干差事。从小就跟着父母颠沛流离(北京矿院搬迁四川),寄人篱下,中学都是在“借读”中度过的。插过队,当过兵,干过警察,下过煤矿。直到 1988年,才调入当年劳动部所属协会——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并从此走上职业安全健康之路。相比之下,皇歌最喜欢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因为它是为劳 工大众服务的工作,是救命的工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作为多年从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老兵, 皇歌贡献了人生中最精华的阶段,幻想着通过我们这一代的努力,使中国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业有一个质的飞跃。可惜好景不长,98年后,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逐渐 被安全生产取代,在弯路上渐行渐远。一夜之间,涌进了一群外来的和尚,尽管尚不知安全为何物,却身居高位发号施令,以产业部门管企业的习惯思维,去处理职 能部门的工作。驴头不对马嘴。
皇歌从来认为:各国设立安全健康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生 命安全,而不是为了维护生产的正常进行。所以,现在各国对此通称:“职业安全健康”。中国也不应例外。我国宪法确立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一 基本国策。对劳动,或者说对劳动者要加以保护,这一定性是正确的,体现了以人为本,是我们“安全人”永远必须追求和奋斗的。也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国家都 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设在劳工部门。而惟有特色中国单独整出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看似国家对安全健康很重视——我有专门的部级机构,你美国有吗?可 惜,我们现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方向目的乱了,工作重心偏了,机制更存在错误,你就是国务院级又有何用?!
安全生产的提法给人的误区太大,好像安全是为了生产,根本体 现不出该保护的“人”在哪里?这种提法甚至没有宪法的出处和依据(可笑得是我们还抛出个“安全生产法”,皇歌是学法律的,对此不齿)。为什么不用“劳动保 护”呢,或者和国际接轨用“职业安全健康”?为什么不能开宗明义呢?
我们的权贵们,特别是总局的高官们不知道懂不懂,职业安全健 康是要用不同机制,相互制约,共同作用才能实现的。安全也是各方博弈的结果。工人有工人的利益,企业有企业的利益,社会有社会的利益。只有各种安全诉求的 相互碰撞,形成一个各方能够妥协和接受安全利害关系,才能更好地维持安全状态。现在弄一个大一统的总局,恨不得与安全沾边儿的事都要管。这种思维本身就违 反了安全原理,不科学啊。
安全是有分工的。作为政府部门,你就管工人是否受到伤害就够 了。立法也应围绕如何有效保护工人安全健康进行。政府也可以要求企业必须搞好安全管理。至于企业如何做好安全管理,那是企业自己的事,是行业部门的事,也 是他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要生产就必须安全;不安全就将面临企业难以承受处罚。搞好安全管理办法多了,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实现安全就行了。 何须你政府左一个评价,右一个标准化去插手、去劳神?去给企业当保姆?同时还能斩断之间的利益输送链条,杜绝腐败。
总之,上述这些职业安全健康的体制、机制等根本问题不解决,一切都是徒劳的。伤心的是,我们现在依然“山路弯弯”,在错误的道路上,干错误的事。所以,皇歌感到很没意思,绝望乎!跳出来了。
与其胡做安全事,还不如给大家发发《信息》有意义。如今,《信息》已存世6年有余,坚持下来绝非易事,有些浩瀚。据若干反馈:不少“粉丝”天天都在翘盼《信息》。没想到《信息》竟有如此功力!皇歌十分欣慰!没的说!皇歌将继续编发《信息》,生命不息,《信息》不止。
《信息》是皇歌与你之间的“红线”。在此,皇歌向各位“含情脉脉”地道一声珍重!祝君健康快乐永远!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 册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2-23 15: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