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上网,只要输入“钢质气瓶爆炸",马上就出来一大堆的爆炸案例,有的伤害不敢细看,可为什么制止不了这种伤害的不断发生,政府只是在事故发生以后显重视,这领导批字,那领导批字,均是些事后精英,我不禁要问:”你们在每次事故后做了些什么,是安排研究减少少事故的技术攻关呢?还是只要过去就不管了。”我看到的国家法规多数是给外国人看的,强调基层职责,爱好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我想了半天觉得干事情要干好离不了人的尽责、技术装备的足额配备。你们做到了吗?
我今年初见到了我高中时的同学,他说他是33万亩国有林场的厂长,森里防火基本上靠人工,每年领到的防火工具其本上不能用,我没办法自己买一部分,我们的经费不够,就组织员工承包一些工程补贴林场,听起来也真有些心酸,现在森林防火用的是远程监控,防火导弹。这些东西他们从来不敢设想。配备这样差,真的出了森林火灾他说他也没办法,你追究责任又有何用呢?无非是国家损失林场,林场厂长被免职。这些做法只能让后继者有责任心的胆颤心惊,无责任心的混日子,因为这两种人的结果是一样的,谁还愿意尽责呢?一个失败的制度会鼓励人不负责任。
气体灭火设备自1995年《高规》《建规》颁布以来,陆续在高楼、公家重点工程上大量使用,到今天每年有58亿的用量,可这些设备在近几年不断发生爆炸,没人解决这个问题,装灭火剂的容器也是钢质无缝气瓶,国家的法规在这就被除外,因为管理这一块的是消防部队,国家技术监督局监督压力容器的组织就不管这一块,消防部队没能力管这一块,因此消防瓶这个重大危险源就长期处于不可控状态,一次次爆炸事故也不能改变这样的管理格局,爆炸了伤人了只知道追究责任,咋么不反思监管的缺陷,监管者有能力监管吗?
消防瓶防爆是一个值得关切的事情,消防瓶自身防爆技术也是一个值得关切的好事情,他至少可以从技术上解决消防瓶爆炸问题,比爆炸以后,只知追究责任要好得多。请领导大人关心具体民生,要具体的办法上来,技术才能保证组织的有效性,党性不能保证组织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