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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现在的中国就像一个大“工地”,时时听闻轰鸣声、处处可见脚手架。然而,在这样一个大建设大发展的热潮中,如何确保“工程上马、干部不落马”,确已成为各地不得不面对的新挑战。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残酷”。这几年,工程建设领域内的大案要案频频出现,“大楼立起来、干部倒下去”一演再演。半年前,监察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干部达57人。就在一个多月前,河南又爆出6名厅级干部因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而落马。舆论在发出一声声惊叹之余,也连连追问:在各项规章制度堆积如山的今天,为什么总有人以身试法?
很容易想到的一条理由,是制度的大网织得还不够密,让魑魅魍魉钻了空子。没错,很多典型案件都源由此生。可从另一个角度观察,现有的制度又有多少被严格遵循了呢?是不是制度完备了,权力寻租的空间狭小了,就意味着腐败的几率必然降低呢?笔者曾专门请教过一位长期从事工程招投标的专家。他的回答出人意料:现在的工程招投标程序设置得越来越严密、越来越精细,但如果不按规矩办事,穿过这看似密不透风的“程序防火墙”玩点猫腻,也并非难事,甚至后果更为严重,因为“通过所谓严格程序的中标结果给腐败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300多年前,英国哲人培根的话至今发人深省。反腐倡廉制度如果在执行方面存有漏洞,极容易使制度本身失去应有的约束力和公信力,导致一些地方、领域涉贪涉腐行为屡禁不止,腐败案件多发易发。工程建设领域尤为如此。事实上,监管不力堪称这一领域的最大“漏洞”,因为工程建筑领域本身就是个系统工程,系统的每个环节都可能滋生“细菌”,正是一个个“关口”的失控,导致了相关部门的监督常常脱节。
由此,不能不注意到一些地方在约束权力、预防腐败方面存在的某种倾向:相形之下,有关部门更注重立规矩、发文件,不断地出台新制度,但对制度执行得怎么样却不大关心。不少制度“看上去很美”,一旦进入运行,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务实管用”。执行制度时,有的有规不依,有的变通规避,有的标准多重,有的奖惩不明,结果导致“雷声大雨点小”,“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牛栏关猫”等现象一而再、再而三的“巡演”。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这一论断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指明了着力的方向。
制度只有执行,才有生命力。与制度设计相比,制度落实这条腿迈出的步子更需坚实。可以想象,如若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坚守、不到位,包括工程领域在内的各种“前腐后继”怪象便难以根绝。
《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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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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