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青岛“11·22”爆炸事故遇难人数确认为62名,在追思逝者的同时,人们不禁要问,酿成这次重大爆炸事故的根源究竟何在?有哪些疑点?应该吸取哪些教训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或许对事故冷静理性的反思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
原油为何会流入市政管网?
11月22日凌晨2时左右,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汇处地下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线发生泄漏。东黄输油管线1986年7月建成投产,建时位于黄岛区外荒僻之处,而现在已地处繁华闹市区,管道发生泄漏究竟是因管道超期服役还是外在环境因素影响所致?
中国石油(8.18, 0.03, 0.37%)大学(北京)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教授帅健说:“目前我国油气管道正常使用年限是30年,东黄输油管道就使用年限而言并不算超期服役,按照正常的维护方法管道保持运行应该没有问题,美国有些管道已运行了80多年。”
帅健说,“油气管道因易遭到腐蚀受周围环境因素影响很大,哪怕只是一条小臭水沟,都会加剧管道的腐蚀。”
漏油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处。有人提出这里管线这么密,是不是规划有问题?
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说,黄岛管线情况非常复杂,至少铺设了11条各类管线。输油管线和混入石油的市政管道只是其中的两条。管线比较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就很严重。这次一根管线爆燃,周边其他管线都受影响了。
据了解,1986年建成的东黄复线在黄岛区经过的地段均为耕地和海滩。1995年,地方在管道附近修建入海排洪渠,后又逐步改建,2007年后已全部改成暗渠联通整个黄岛区。
按照当时实施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第三章规定,后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与已有的管道设施相遇而产生的管道设施保护问题,由后建、改(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解决。
对此,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称,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并没有得到任何通知。
油气管线与城市排水渠密布交织的混乱布局无疑是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
一位油气管道专家还指出,输油管线位于暗渠上方,受暗渠中倒灌海水的腐蚀,再加上海风的吹蚀,管道受腐蚀很大。而且管道上方承压能力有限,如承载建筑物、重型机械频繁过往加压,无疑会大大加剧管道的受损程度。
资料显示,今年以来黄岛区一些主干道开始大中修工程。6月,秦皇岛路进行开挖、翻修改造工程,施工中重型车辆频繁碾压和对路面的开挖破坏也可能造成原油管道的挤压变形。
中石化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因黄岛开发区快速发展,将输油管线围圈在城区内,且有大量违章建筑物占压在管线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10年10月8日,管道储运公司正式向黄岛开发区规划局提出改线申请,但至今仍未得到对方批复。近4年来,公司也在对管线进行隐患整治,最近一次检测是在今年7-9月,开挖验证还在进行,只是工程还未告完结,爆炸事故就骤然而来。
现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随着城镇化和油气管网建设的加速,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引爆点究竟在哪?
据通报,事故导致黄岛区秦皇岛路、刘公岛路、斋堂岛路、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等多条市政道路不同程度损毁,排水、燃气、供水、供热等多条管线受损。
哪里才是引发爆炸的源头呢?
据有关专业人士推测,此次爆炸有两个首发爆炸疑点,一是丽东化工厂的前区,另一个便是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处的漏油点维抢修现场。
丽东化工厂成立于2003年12月19日,是由韩国GS集团、阿曼国家石油公司、青岛红星有机化工有限公司以62%:30%:8%的比例共同投资5.94亿美金设立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是山东省一次性投资规模最大的生产型外资企业,公司年产芳烃类产品110余万吨,年总产值约80亿人民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丽东化工公司临时工棚与就建在后来爆炸的暗渠之上,工厂也正处于检修期,存在做饭、焊接等明火火源。爆炸现场散落的乙炔汽瓶、氧气瓶就是佐证。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潍坊输油处副处长邢玉庆是最接近首发爆炸点的幸存者之一, 根据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的口述,22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他从海边赶往漏油点时,现场已基本没有作业,漏油点的处置已基本结束。他还下到漏油点的坑底看了,漏油的位置在输油管的下方,有一个约两个巴掌大小的洞。
究竟是化工厂的明火火源?还是漏油现场维抢修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引发了这次剧烈的爆炸?首爆点究竟在哪里,还有待事故调查组的进一步调查验证。
黄岛区既地处沿海,属于环境保护重要区域,又是石油化工产业集中的特殊地区,不但有国家石油储备库,还分布着一些石油化工企业,无异于是坐在“火药桶”上,安全生产尤为重要,不仅油气管网和市政管网的设计布局安全要求高,日常防范措施、管理手段也都得更高,无论对当地政府还是生产企业来说,再严密的安全措施都不为过。
事故后果缘何如此严重?
路面裂开大口子,大块的水泥板和砖石四处飞溅,小轿车因爆炸而扭曲变形、玻璃爆裂,原本在路面上的水泥板,爆炸后飞上了临近居民楼的5楼楼顶……
“地动山摇,就像瞬间发生了大地震一样!”回忆起11月22日上午的那一幕,事发时身处爆炸点500米处的贾先生至今还心有余悸。
为什么爆炸的威力这么大?
根据以往的经验,原油泄漏可能会造成火灾或环境污染这种灾害,不会发生爆炸事故。中石化内部一位知情人士也向记者再三解释,不是原油管道爆炸,事故发生后挖出来的管道也仍然没有爆炸痕迹,而是城市暗渠发生爆炸,所以才会伤这么多人。
北京理工大学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刘开冀说:“在正常开放情况下,原油不会发生爆炸,但在密闭环境下,原油挥发达到一定体积浓度,遇到火源,便会发生爆炸。”
专业分析人士称,暗渠位于输油管道的下方,与输油管道呈交叉状,原本埋在土里的输油管道悬空,又长期处于潮湿环境,受污水和海水腐蚀。而漏油点恰暗渠与输油管道的交汇处。原油泄漏后流入暗渠,暗渠因为海水倒灌形成密闭空间,里面聚集的沼气和原油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汇合,遇到火源后,发生爆炸,几千米长的暗渠在城市密集区爆炸,必然会酿成大祸。
帅健说:“油气管网与市政管网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按照安全工程常识,应该能警觉到原油泄漏进入到暗渠的严重后果,在较封闭的空间挥发易引发爆炸或通过排水渠进入海水导致污染事件,这是最初的安全设计或后来的安全检查的缺失或疏忽”。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通信、电力、燃气、排水、热力、工业等管道纵横交错地分布在城市的地下,在为人们提供便捷生活的同时,也渐成埋藏在地下的“定时炸弹”。
这样的事故也不止一次发生,有媒体报道称,今年上半年,河南驻马店市和江西南昌都曾发生过下水道爆炸事件,造成周边环境受损,人员伤亡。
一家污水处理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暗渠较明渠埋藏深,占地少,封闭性强,对环境直接影响小,已被城市广泛采用。但暗渠容易形成密闭空间,容易产生沼气和硫化氢等易燃物。原油管道距离如果排水暗渠太近,一旦发生泄漏,流入暗渠密闭空间的原油就可能引发爆炸。虽然一些城市也意识到了地下管网布局的混乱,但管网监管和改造涉及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基本都是“各扫门前雪”,规划设计好做,但是真正执行起来就很困难。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2001年发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居民区等大型建筑距离管道应在50米范围外;然而2010年颁布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50米范围外的限制已被缩至15米。20多年前还身处“荒郊野外”的东黄管线现在已身处城市繁华区,与诸多地下城市管网交织在一起,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波及周边众多居民,造成重大伤亡。
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到位?
11月22日凌晨2时12分发现漏油到发生爆炸的10时20分,前后8个多小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中石化都做了些什么?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没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毋庸置疑,无论是中石化还是青岛市相关部门都有自己相应的应急预案。
然而,对可能引发的事故是否进行了评估?应急预案是否执行到位?事故现场处置是否实现联动?而这些也恰是避免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害的关键所在。
中石化提供的时间表显示,11月22日凌晨2时12分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发现黄岛出站1.5公里管道压力下降,在确定为管线漏油后,24分管线全线停输,2时50分,巡线工向110报警。
邢玉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其在5点20分接到运销调度科电话,电话称青岛黄岛区有原油泄漏,相关科室已赶往现场,随后他本人从潍坊赶去,也在8点半左右赶到漏油现场。
青岛方面称,3时左右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接到110相关报告后随即报告了区应急办。区应急办相继通知了区市政公用局、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4点10分,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邢玉庆说,他8点半赶到漏油点时,路面清理已接近尾声,后接到电话赶往海边参加溢油处理。当10点10分看到现场作业基本结后返回海边仅仅10分钟,突然听到两声爆炸,前后间隔三五秒钟。方向就是他刚刚离开的丽东化工厂附近。第一爆炸点离海边排污口只有几百米。
无论是地方相关部门还是企业都低估了这次原油泄漏的危害性,没有预料到会引发如此大的爆炸事故,都只按原油泄漏常规处理模式处理,防着火、防污染,而没想到会爆炸,尤其是地下暗渠会爆炸。
一位业内专家指出,对于一个地下管网复杂的化工区,原油管道发生漏油事件后,各单位之间应充分沟通,了解地下管网布局情况,发挥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效的抢修措施,在保障管道修复的同时防止事故的发生。
此外,今年8月刚开始执行的《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也明确要求,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环境事件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区(市)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群众发布预警公告,告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这一点当地并未做到。
另据了解,中石化《潍坊输油(管理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也明确规定,对储运设施上发生的水上原油溢出或泄漏事件,要评估溢油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性及对人身安全和公众健康构成的威胁。发生原油泄漏时,要及时通报周边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是受以往经验影响还是人力不足没能及时通知疏散,真实情况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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