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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8月12日22时50分,天津消防总队接到报警称,天津滨海新区港务集团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发生火灾。天津消防总队9个中队和港务局码头3个专职队赶赴现场扑救。23时30分左右,现场发生爆炸。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
危化品堆垛为什么会起火且爆炸?
事故现场是物流储存中心,涉及危化品的装卸和储藏。我们知道,危化品装卸搬运操作的相关安全规程:
1.装卸搬运爆炸品、易燃品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
2.作业人员不得穿戴有铁钉的鞋子。
3.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夜间作业应用防爆式货封闭式的安全照明。
同时我们还知道,在危化品储存过程当中也有相关的安全规程:
1.贮存大量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除应有消防保卫设施外,根据物品不同性质,应进行分区分类隔离贮存。个别性质极为特殊的物品,应单独贮存。
2.相互接触能引燃烧、爆炸的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贮存。
3.加强平时检查工作,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以及易燃烧、易爆炸的物品,除一日三查外,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相应地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自燃或爆炸。
因此,如果上述几点中的任何一点没有做到,都可能是这次事故产生的原因。
为什么国务院发布消息暂缓扑灭?
13日上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工作思路:①由于危化品数量内容存储方式不明,暂缓扑灭,确定好具体方案再实施;②密切关注环保监测,派防化团进现场;③伤员的抢救救治,遇难者家属的安抚;④对附近区域进行交通戒严。
由于危化品特性的不同,不同种的危化品需要不同的灭火方式,在事故发生了将近12小时之后,企业还不能提供有效的真实危化品存储记录,我们不禁感叹企业自身的安全意识多么的薄弱!不仅仅影响到火灾的扑灭进度,同时还会使得消防官兵付出无谓的牺牲!
全国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到底在谁?
每次事故发生,最后都会归结到主要监管部门以及企业法人的责任,然后相关的人员要么免职要么调离,而且社会舆论也往往把矛头指向政府机构监管不力。但是,我们发现监管部门只能做到对企业资质的审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对企业定期的检查,而日常的生产活动才是事故发生的根源,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能只是一句空话,更不能只扣在企业法人一个人的头上,而是要把安全意识贯彻到企业的中层以及基层,这有这样才能真正意义的提高安全意识,降低事故风险,同时也保证了企业中每一个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转载自:http://www.tb-cat.com/blog.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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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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