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1)重大危险源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
重大危险源控制的目的,不仅是要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由于工业活动的复杂性,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控制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①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由政府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制定出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②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根据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后,就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 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 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 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 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③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针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转、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要求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如属新建的有重大危害性的设施,则应在其投人运转之前提交安全报告。安全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以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技术进展的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由政府主管部门经常进行检查和评审。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报告和有关资料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抑制突发事件,减少事故对工人、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因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明确和有效的技术措施与组织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资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应尽快报警。
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
⑥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土地使用政策,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和其他工作场所、机场、水库、其他危险源和公共设施安全隔离。
⑦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评估和咨询。
3)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加强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及方法
防止重大工业事故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高危险性的工业设施(危险源)。一般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在物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基础上,确定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通过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就可以确定哪些是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源。
辨识标准和方法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3.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类型如下:①储藏区(储罐);②库区(库);③生产场所;④压力管道;⑤锅炉;⑥压力容器;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⑨尾矿库。
4.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与管理,最终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的监控预警系统。应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原理和方法,结合自动检测与传感器技术、计算机仿真、计算机通信等现代高新技术,对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严密监视那些可能使危险源对象的安全状态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变化趋势,及时给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控制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生产检查的概念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
(2)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
安全生产检查通常可分为以下6种类型。
①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实现的。检查周期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如次/年、次/季、次/月、次/周等。定期检查面广,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②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则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施工(生广)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③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由各级生产单位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煤气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过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④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项)安全生产检查是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
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
⑤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由主管部门对下属各企业或生产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必要时可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⑥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的巡查
由企业或车间工会负责组织有专业技术特长的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巡视和检查。重点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查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保障情况;查事故原因、隐患整改情况;查责任者的处理情况等。此类检查可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利的维护。
3)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内容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确定。对于危险性大、易发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的内容有: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4)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①常规检查
常规检查是常见的一种检查方法。通常是由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检查工作的主体,到作业场所的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的定性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通过这一手段,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常规检查完全依靠安全检查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检查的结果直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影响。因此,对安全检查人员个人素质的要求较高。
②安全检查表法
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常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安全检查表(SCL)是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这种表就叫做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制止违章行为的一个有力工具。
安全检查表应列举需查明的所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每个检查表均需注明检查时间、检查者、直接负责人等,以便分清责任。安全检查表的设计应做到系统、全面,检查项目应明确。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是:
a 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b 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
c 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都是安全检查表的内容;
d 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新标准。
我国许多行业都编制并实施了适合行业特点的安全检查标准,如建筑、火电、机械、煤炭等行业都制定了适用于本行业的安全检查表。企业在实施安全检查工作时,根据行业颁布的安全检查标准,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检查表。
③仪器检查法
机器、设备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数据,只能通过仪器检查法来进行定量化的检验与测量,才能发现不安全隐患,从而为后续整改提供信息。因此,必要时需要实施仪器检查。由于被检查的对象不同,检查所用的仪器和手段也不同。
5)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和步骤
安全检查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①安全检查准备
a 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任务;
b 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c 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
d 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e 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f 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g 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②实施安全检查
实施安全检查就是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的过程。
a 访谈。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来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b 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应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c 现场观察。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d 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③通过分析作出判断
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要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可凭经验、技能进行分析,作出判断,必要时需对所做判断进行验证,以保证得出正确结论。
④及时作出决定进行处理
作出判断后,应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采取措施的决定,即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包括要求进行信息的反馈。
⑤整改落实
存在隐患的单位必须按照检查组(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检查组(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获得整改效果的信息,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6.水利建设工程现场主要危险源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重大危险源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储存、生产和供给能量的设施、设备及,如:油库、炸药库等。
②重件、超大件的运输,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
③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和场所,包括:载人吊笼、承重排架等
④一旦失事可能产生巨大能量和重大危险的设备、设施和场所,如:高边坡、基坑开挖、地质复杂、地下水丰富、易坍塌的隧洞等。
⑤人员集中区域、地质性放射物质群体性危害、突发的集体性中毒事件。
⑥缆机、门机、塔机、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大型发电机组安装、大型管道、闸门安装、施工中重要的输气输电、输水及通讯线路和设施破坏及其影响。
⑦自然灾害及危害,包括:洪涝灾害、泥石流灾害、地震多发区的地震,台风灾害等。
7.现场危险源控制方法 危险的控制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和管理控制。
1)技术控制 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
①消除措施。消除系统中的危险源,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但是,按照现代安全工程的观点,彻底消除所有危险源是不可能的。因此,人们往往首先选择危险性较大、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险源,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合理结构形式,选择无害、无毒或不能致人伤害的物料来彻底消除某种危险源。
②预防措施。当消除危险源有困难时,可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排风装置等。
③减弱措施。在无法消除危险源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轻危险因素的措施,如选择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等。
④隔离措施。在无法消除、预防和隔离危险源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源隔离并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采取遥控作业,设置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等。
⑤连锁措施。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⑥警告措施。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设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⑦应急救援措施。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当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效的应急救援力量,迅速实施救护,是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措施。
2)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①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危险源确定后,在对危险源进行系统危险性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源重点控制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检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异常情况应急措施、考核奖惩制度等。
②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应根据各危险源的等级分别确定各级的负责人,并明确他们应负的具体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各级危险源的定期检查责任。除了作业人员必须每天自查外,还要规定各级领导定期参加检查。
对危险源的检查要对照检查表逐条逐项,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如发现隐患则应按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促使其及时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检查职责而导致事故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规定各级领导人参加定期检查,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感,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也有助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得到解决。
专职安技人员要对各级人员实行检查的情况定期检查、监督并严格进行考评,以实现管理的封闭。
③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要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源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危险作业经过审批等。所有活动均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领导和安技部门定期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指导教育,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④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要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反馈系统,制定信息反馈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规定分级实行信息反馈和整改,作好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向安监部门和行政第一领导报告。信息反馈和整改的责任应落实到人。对信息反馈和隐患整改的情况各级领导和安技部门要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安监部门要定期收集、处理信息,及时提供给各级领导研究决策,不断改进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工作。
⑤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危险源的安全档案和设置安全标志牌。应按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内容要求建立危险源的档案,并指定专人专门保管,定期整理。应在危险源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注明负责人员,按照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表明主要危险,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⑥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应对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力求量化,划分等级。定期严格考核评价,给予奖惩并与班组升级和评先进结合起来。逐年提高要求,促使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8.水利建设工程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1) 事故隐患概念及产生的原因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的情况,危险源可能存在事故隐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隐患,但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及时加以整改,否则随时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等,可将事故隐患分为二类: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
通过对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找出产生事故隐患的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前,针对某一系统,按照分析的原因编制安全检查表,在进行排查时根据检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的周期不同可以分为日常性排查、季节性排查和专项排查三种形式。
依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定期排查事故隐患。项目法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②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除之前或排除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时,撤出作业人员及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加强维护和保养。
③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自然灾害预报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④政府挂牌督办。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的方法监督检查各企业单位事故隐患处理工作。
⑤事故隐患备案。企业要按要求定期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等内容,针对不同等级事故隐患。
(3)事故隐患的报送和备案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水利建设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报送和建档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一般事故隐患由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织进行整改,整改完后进行验收,并记录好验收报告。对事故隐患所有的统计报表和验收整改记录都要进行备案处理,并定期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
重大事故隐患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除依照规定报送外,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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