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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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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预防为主的口号,已经喊了几十年。许多次矿难现场的照片上,都有这个口号。今天,又看到了下述简短报道,其中若干个“用词”,刺激我们的内心,不禁要问,我们有预防吗?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昨天通报湖南衡阳校车坠河造成14名学生死亡的重大事故,该事故查处已列入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挂牌督办的事项,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说,去年1227日,号牌为湘D2U692的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20名小学生,在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驶到一座小桥时,车辆冲到桥下,坠入河中,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驾驶人在转弯上桥路段未降低挡位,操作不当。》

1、
这里提到了“校车”。顾名思义,这是指经过必要的挑选、核定和确定的,用于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及其它交通目的)的专用车辆。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紧接下来,又出现了“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的说法?究竟是“三轮摩托车”违法?还是搭载20名学生违法?

2、
如果是“三轮摩托车”作为校车违法,那么,围绕校车“选择---车辆和服务公司、驾驶人员日常培训和管理、日常交通信息研究和总结(例如:路况、小桥、路面、天气,以及这些对于驾驶人员的影响,对应的管理措施,等),这一系列“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的“管理组织”,包括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教育、交通、安监、路政,等),和学校,为什么在出这样的悲惨事故之前没有发现这样的“违法”?或者是个别人发现了,也无奈?如果这样明显的(不是探测地下瓦斯含量那样需要大力投入和高技术手段)问题平时不能发现和解决,各种会议空喊口号,有什么用?

3、
如果是“搭载20名学生”违法,那么,载多少合法?出了这样的事故,无论是载5个,10个,还是15个,坠入河中,仍然是个悲剧。

4、
“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这个说法似乎很有道理。但是,载人是仅仅那一天发生的吗?存在了多久了?衡阳有多少小学生是每天乘坐这样的“非法校车”去学校?整个湖南、整个中国,多少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是“违法的”?有什么总体的、彻底的方案,逐步形成全面的“保障系统”?可能是万里长征,但是只要有总体规划、有执行的决心,日积月累,万里长征也会到陕北啊?

5、
说“驾驶人操作不当”(类似无证焊工的说法),那么对于所有参与“小学生”交通运输的企业、单位、个人,有什么样的具体可靠的办法和流程,来日常衡量和保证所有驾驶者的“操作水平当与不当”?如果平时都没有任何的关注和管理,到出了事故,拿出这样一个推卸责任的说法,说得过去吗?如果关注了,具体的作法是什么?能够拿出具体的数据吗?例如:当地(衡阳)共有多少小学?在校学生多少(这个数据一定有),各种交通手段分别承担的运输量是多少?(正规合格合法校车有例行的,可靠的车辆检验和驾驶人日常管理的,各类“非标准车辆”,家长自己接送的,学生自己走路的,学生乘公交的,其它类别,计算各自承担数量),各类情况的实际风险情况(风险的特点)和应对管理措施是什么?措施执行情况如何?措施执行影响的效果数据?后面这些数据、以及对于这些数据的深入分析,才是衡量各级管理者(从政府到企业、到学校)有无真正管理的可靠依据。拿不出数据,拿不出清晰的分析,总是敷衍了事,扣帽子,抓毛贼,是管理水平长期徘徊的根本原因。

6、
“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这个说法更加难以期待。王家岭矿难后,也有类似说法。9个月过去了,向社会公布什么了?社会学到了什么?相关的管理“思想、方法、措施、系统”改进了什么?大众不能全面了解事故细节,不能从中学习经验教训,仅仅看到“处罚个别责任人”,能真正“预防?

预防为主,必须体现在具体的、每天进行的管理活动中,反映在各级管理者(不仅仅是安全管理者)的思想意识中。停留在“事后追究”,热衷于抓责任人,恐怕预防为主,仍然难以生效。

发表于 2011-1-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预防,就是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都要进行JSA、JHA分析,找出可能存在的隐患,知道应该采取哪些安全措施,特别是监护人的落实一定是有经验、并且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才能够做到。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很重要的部分,领导们有把这个事情真正放在第一位吗?
发表于 2011-1-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只有事故发生了才知道预防的重要性----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夜夜难眠


    JSA\JHA是战术层面的工具,比如攻克碉堡之前如何使用炸药包。如果没有基本的战斗意志、没有战场的基本配合(例如四组一队)、没有战场的统筹协调(各部队协调作战)、没有明确的战略(进退及时得当)、没有作战的根本目的和目标,仅仅有几个工具,有什么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jclldm


    如果事故之后,真正知道了预防,真的万幸了!我们所见到的,是事故之后,抓了责任人(或者替罪羊),就完事了。预防?交给马克思?
发表于 2011-1-4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预防,关键是看员工的意识到达一个什么样的层面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gxmhome521


    员工的意识从哪里来?能够从天上掉下来吗?各级管理者要做什么?要想什么?如何想?
发表于 2011-1-4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君不见,杜邦公司的安全工作是怎样抓的,我们把工作布置了,就应该根据工作的每一步存在什么风险,应该采取哪些安全措施,这些安全措施是否有效?比如高处作业,我们要预防坠落,就知道用防坠落拦截系统,1、安全栏杆;2、安全网;3、安全带;4、自锁式保险绳。当1或2不可用时,我们就采用3或4,而自锁式保险绳成本太高,通常用安全带。在国内绝大多数的企业使用的安全带都是腰带式的,这个属于禁止使用的,有多少安全管理者提出来不准使用?全身式安全带的使用也是有要求的,必须在高度4米以上(这里的4米高度是指挂安全带尾绳的锚固点到坠落下方的绝对高度),预防措施不到位,一个原因是不知道正确的方法;另一个原因是知道怎么做但没有合格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或者嫌太麻烦。总之预防工作是要有人去具体落实的,如果只是停留的口头上,预防为主只是一句空话。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兄弟的详细说明。所有这些,都在“术”的层面。法的层面呢?你知道他们如何确定的那些具体数据吗?4M,全身式安全带,如何得来的?

“预防措施不到位,一个原因是不知道正确的方法;另一个原因是知道怎么做但没有合格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或者嫌太麻烦”。为什么“不知道”?(管理原因?)为什么“没有合格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原因),为什么“嫌太麻烦”(相关管理流程缺失或失效)。

不能够从事故中学习所有这些方面的教训,空喊“预防为主”,岂非妄想?
发表于 2011-1-5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4M全身式安全带和腰带式安全带的选用是经过计算得出的结果。基本上是指4M高度产生的冲击力和对人体腰腹部的剪切力以及考虑到人体腰椎及内脏能够承受的外力综合考虑得出的一个结果。记得在一篇文章上好像有提及,具体资料需要查证以后才能告诉大家。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知道为什么用“全身式安全带”?不是源于计算,而是源于“事故分析和总结”---历史上出现过用腰部安全带坠落后,没有落地,但是要断了的事故。
发表于 2011-1-5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处理的目的是避免发生同样的事情,可是事故出了,教训真正吸取了有多少,就像版主说的,可能平时就有问题,无人真正去监管,避免不了出现事故,通常出了事故处理一些人,但是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预防应该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稳定状态、环境因素、法治(制度--关键在于执行)

所有问题都应该从末端处理前移至前期预防,可是真正做到这一层面的确实很少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zhanganyjie


    我们有什么途径开始推动“前端预防”?至少,深入研究事故是充分认识和掌握规律的途径之一。不能够掌握规律,“前端”就无从入手。

为了真正认识事故,是否应该检讨“四不放过”的“原则”?这与当年的2个凡是,有什么类似之处?
发表于 2011-1-6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觉顾问一直在针对网友的回复进行提问,建议可以搞个专题或者在原创区发个帖,罗列一些问题,大家投投票,互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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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事故多了,总结出一条:每次发生事故的时候,新闻总是说,某某部门领导亲临一线指挥救援工作,某某领导做出重要指示,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受伤人员,并处理好善后工作.要认真总结教训,对全市(区域)/或煤矿进行全面排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诸如这样的报道太多了,我想说平时这些干部领导干什么了,估计应该是应酬了.
平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到出了事故才做积极的应对工作,悲剧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安全三宝


    一个人不成。需要另一个(你)来开创这个讨论。个人非常愿意探讨和交流,但是不愿意“罗列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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