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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两百余家煤矿停产整顿 严查“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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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今日(2日)起,湖南省重要的产煤区郴州全市二百七十家煤矿企业实行全面停产整顿,所有煤矿企业一律不准组织原煤生产并停止煤炭销售。专项集中整治期间,纪检督察部门将严查充当“保护伞”的官员。     地处湘粤赣中心、有湖南“南大门”之称的郴州盛产煤炭,煤炭年产量占湖南省三分之一以上,是全国十九个重点产煤达千万吨的地市之一。几天前,郴州北湖区鲁塘镇原积财石墨矿非法生产导致发生“八·二八”重大中毒窒息事故,十五人遇难。

    “我们不要带血的GDP。”中共郴州市委书记戴道晋直言,事故暴露的问题,监督缺失是要害,监管失责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为彻底扭转当前全市煤炭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郴州市委、市政府八月底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意见》,出台铁腕措施整治、规范煤矿生产。

    从即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郴州煤矿企业全面停产整顿。各县(市、区)立即组织开展以取缔关闭非法煤矿为重点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对假整合矿井、待整合矿井、非法矿井一律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按照国家规定的“六个不留”的标准取缔关闭到位,并设置永久性标志牌;对非法矿主,公安机关要依法采取过硬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到位。

    按照新出台的《意见》,今后郴州凡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一律永久性关闭。更重要的是,此轮整治强化了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凡因日常巡查不到位,非法矿反弹整治不及时,一经查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先行就地免职。

    为斩断非法生产背后的“利益黑手”,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将重点查处一批在煤矿入股分红或接受贿赂充当“保护伞”的干部。九月十五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退出股份、退回所得且该矿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不追究责任。此后,经查实在矿山入股分红的干部,一律就地免职、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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