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器管理办法
1、目的:确保每个出货产品不带有危险性金属等利器。 2、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产品涉及针具和金属工具的过程。 3、权责:
3.1生产部:利器的使用与管制。
3.2品管部:利器使用状况的监督。 4定义: 利器指产品中含有尖锐的、有伤害性的金属物(如:大头针、缝针、剪刀、枪钉、小锥、刀片、铁皮残留毛刷) 5作业内容: 5.1 生间车间的枪钉、剪刀、针、刀片必须固定在生产人员的位置处,剪刀、刀片、毛刷需和工作台绑在一起,枪钉、 针需放于包装盒、针包内统一管理。 5.2 需求车间每位员工发一根针,每天下班相关车间组长要检查员工的含针情况。 5.3 在操作中出现有断针情况的员工需将断针拿到组长处换针,组长要做好记录。 5.4 操作过程中,员工必须使用硬胶类的毛刷,如发现有掉胶齿的要从产品上清除, 5.5 工作中正常员工每人只有一根针,如发现员工有多针或缺针,多针视情况对相应员工记过、记大过处理。 5.6 缺针(含断针、少针)、除对相应员工处理外,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直到将该断针找到为止,如对应产品找不到, 需将员工持针当天生产的产品重新返工检查,直到将失针找到为止。 5.7 每只成品在包装时需经检验人员逐一检查通过。 5.8 各车间要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 5.9 品管部相关QC需不定时按要本办法检查车间的利器状况。 6相关文件: 机器设备操作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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