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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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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照明设备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电气照明按使用性质,一般分为工作照明,装饰照明和事故照明等。
1、照明设备的火灾危险性
照明设备是电能转变为光能的一种电气设备,常用的主要有白炽灯、日光灯、卤钨灯、高压汞灯、舞台聚光灯等,其火灾危险性是:
灯具表面高温或高温辐射,容易烤着邻近可燃物;灯泡破碎,炽热灯丝能引燃可燃物。供电电压超过灯泡上所标的电压,大功率灯泡的玻璃壳受热不均,水滴溅在灯泡上等,都能引起灯泡爆碎。灯丝的温度较高,经过一段距离空气的冷却(灯泡距落地点的距离)仍有较高的温度和一定的能量,能引起可燃物质的燃烧;灯头接触部分由于接触不良而发热或产生火花,以及灯头与玻璃壳松动时,拧动灯头而引起短路等,也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镇流器正常工作时,因镇流器本身也耗电,具有一定的温度,如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匹配不合理以及其它附件发生故障时,内部温度升高破坏线圈的绝缘强度,形成匝间短路,则产生高温,将会使周围可燃物被烤着起火。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积落在灯泡上,会被烤燃起火。
2、照明设备的防火措施
根据灯具使用场所、环境的火灾危险性,选择不周类型的照明灯具,如在室外应选用防水型灯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灯具,并应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白炽灯、高压汞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卤钨灯距可燃物则应大于50厘米。卤钨灯管附近所用的导线,应采用以玻璃丝、石棉、瓷管等为绝缘的耐热线,而不应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的绝缘导线,以免灯管的高温破坏绝缘层引起短路。严禁用纸、布或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灯泡的正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仓库内的灯泡应安装在走道的上方,可燃物质库内一般宜采用自然采光。如确需照明时,可采用60瓦以下的灯泡,最好采用有玻璃护罩的灯具,但不准使用卤钨灯、日光灯以及60瓦以上的白炽灯。镇流器安装时应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厨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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