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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惨剧重演重在防患于未然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据附近居民介绍,公寓内住着不少退休教师,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整栋楼都被大火包围着,楼内还有不少居民没有撤离。截至11月19日10时20分,大火已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还因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抢工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以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这份通知在1115上海特大火灾发生并已造成53人死亡之时发出,使人们倍感当前防范和应对火灾的重要性。
上海市静安区发生火灾的居民楼高28层,在当前我国城市建筑中具有典型意义。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各地高层建筑纷纷拔地而起,随之而来的是消防安全压力。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是世界性难题。
从目前情况看,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最好的办法是预防。反观我国一些高层建筑尤其是建设时间较早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配备不到位,消防通道常被侵占。同时,物业管理人员、高层建筑使用人员的防火意识、能力不高,应急知识缺乏等问题也很普遍。
鉴于高层建筑火灾的巨大危害,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城市规划中有意控制楼房高度和楼群密度,在高层建设中重视布设疏散路线,并设立专门的避难层,配备消防滑梯、自垂救生索、安全绳等救生器材,同时加强对居民的紧急避险逃生能力培训,并经常进行演练,提升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事故看似偶然,但安全隐患在人们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的情况下叠加累积、酝酿发酵,之后只是被某个偶发火花点燃,遂一发不可收拾。防范事故,应当深刻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从源头入手,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的检查落实,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并加以解决,同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公众安全避险和自救逃生能力。把防火工作做在平时,防患于未然,高层建筑的使用安全也就有了保障。
冬季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目前正值冬季,天干物燥,火灾隐患增多。吸取血的教训,多方用力扎紧预防火灾的篱笆,既是有关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每个人都该提高警惕、审慎应对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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