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识别方法及分类
一、安全生产中主要危害因素的类别
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即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6大类,37小类。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包括设备和设施缺陷、电危害、高低温危害、噪声和振动、辐射、有害粉尘等共15种;(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包括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共5种;(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如致病微生物、有害动植物等共5种;(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如健康异常、心理异常等共5种;(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如操作错误、指挥错误等共4种;(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空间不足、标识不清等。
也可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20类。
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的主要内容
(1)厂址: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条件等。
(2)总平面布置:a.总图:功能分区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b.运输线路及码头: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
(3)建、构筑物: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结构、层数、防火间距等。
(4)工艺过程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阶段:从根本消除的措施、预防性措施、减少危险性措施、隔离措施、联锁措施、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几方面考查;b.对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可针对行业和专业的特点及行业和专业制定的安全标准、规程进行分析、识别;c.根据归纳总结在许多手册、规范、规程和规定中典型的单元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
(5)生产设备、装置:a.化工设备、装置: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b.机械设备: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c.电气设备: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d.危险性较大设备、高处作业设备。e.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石油库、危险品库等。f.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部位。g.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三、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方法
(1)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a.对照、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对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b.类比方法:用相同或相似工程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劳动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用某些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历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事故树等。
四、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措施
1.改进生产工艺过程,实行机械化、自动化生产。
2.设置安全装置,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及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
3.机械强度试验:隔一定时期进行,使机械(如蒸汽锅炉及其主要附件、受压容器、起重机械及其用具,以及直径较大、转速较高的砂轮等)承受比工作负荷高的试验负荷,如果试验的对象在试验时间内没有破损、剩余变形或其他缺陷,就认为合格,准许运行。
4.电气安全对策:括安全认证,备用电源,防触电,电气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5.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6.工作地点的布置与整洁:照人机工程学要求安置机器设备,使之符合工人操作习惯,操作方便,使加工物品所经过的线路最短;工作场所的通道,设备与建筑物的墙壁、柱子之间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要求;工作场所有存放工具、毛坯和成品等的箱、柜、架板等;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地面平整。
7.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五、应急预案的6个级别
Ⅰ级(企业级)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终端站等)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地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预期不会扩大到社区(公共区)。
Ⅱ级(县、市/社区级)事故影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控制。
Ⅲ级(地区/市级)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或是发生在两个县或县级市管辖区边界上的事故。应急救援需动用地区的力量。
Ⅳ级(省级)针对特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特大危险品运输事故以及属省级特大事故隐患、省级重大危险源的省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是灾难性的、规模极大,或需要用事故发生地所没有的特殊技术和设备进行处理,需用全省范围内的力量来控制。
V级(区域级)事故影响范围跨越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事故需邻近省、市力量援助。
VI级(国家级)事故影响范围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边界以及列为国家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设施或场所。
六、应急预案的类型
1.应急行动指南或检查表:针对已辨识的危险源采取的特定的应急行动。简要描述应急行动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如发生情况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信息,采取那些应急措施,这种应急计划主要起提示作用,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培训,有时将这种预案作为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补充。
2.应急响应预案:针对现场每项设施和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编制的应急响应预案,包括所有可能的危险状况,明确有关人员在紧急状况下的职责,这类预案仅说明处理紧急事务的必需的行动,不包括事前要求(如培训、演练等)和事后措施。
3.互助应急预案:相邻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制定的应急预案,这类预案适合于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以及高风险的大企业,需要高效的协调管理。
4.应急管理预案:综合性的事故应急预案,详细描述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事故后何人做何事、什么时候做,如何做,明确完成每一项职责的具体实施程序。应急管理预案包括事故应急的4个逻辑步骤:预防、预备、响应、恢复。
七、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包含应急管理政策、应急预案的目标、应急组织和责任等内容,由一系列为实现应急管理政策和目标而制定的紧急管理程序组成,包括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恢复以及训练等。(2)二级文件—程序文件。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内容十分具体,比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信息参考和行动指导。程序格式要简洁明了,确保应急队员在执行应急步骤时不会产生误解。(3)三级文件—指导说明书。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人使用,例如应急队员职责说明书、应急过程检测设备使用说明书等。(4)四级文件—应急行动记录。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讯记录、应急队员进出事故危险区的记录、向政府部门递交报告的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
八、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基本内容)
1.总则: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3.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4.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原则上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11个要素。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监督检查等。7.附则:包括有关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国际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8.附录:包括相关的应急预案、预案总体目录、分预案目录、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等。
九、应急预案编制方法:分为5个步骤
(1)组建编制队伍(2)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a.法律法规分析b.风险分析:包括历史情况、地理因素、技术问题、人的因素、物理因素、管制因素c.应急能力分析:包括所需要的资源与能力是否配备齐全;外部资源能否在需要时及时到位;是否还有其他可以优先利用的资源。(3)预案编制(4)预案的评审与发布(5)预案的实施
十、应急预案培训的原则和范围
原则为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
1.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2.社区居民培训。3.企业全员培训。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十一、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
1.报警2.疏散3.火灾应急培训4.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5种水平应急者:初级意识水平;初级操作水平;危险物质专业水平;危险物质专家水平;事故指挥者水平)。
十二、应急训练和演习类型
1.基础训练:包括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目的是使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2.专业训练: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理消毒,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使救援队伍具备一定的专业救援技术。3.战术训练:分为班(组)战术训练和分队战术训练。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4.自选课目训练: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防化、气象、侦检技术、综合演练等项目开展训练,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
不论什么性质的演习,都可以分为全面演习、部分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演习既可在室外也可在室内进行。演习既可由机关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机关带部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十三、事故调查步骤
1.事故的通报2.成立事故调查小组3.事故的现场处理4.物证搜集5.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6.证人材料搜集7.现场摄影8.事故图绘制9.事故原因分析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十四、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1.背景信息(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3)事故涉及到的人员及其他情况(4)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5)操作人员及证人(6)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2.事故描述(1)事故发生的顺序(2)破坏的程度(3)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4)事故的类型(5)事故的性质(6)承载物或能量(能量或有害物质)。
3.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能量源)(2)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5.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事故调查常用技术和方法
1.故障树分析方法(FTA)2.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FMEA)3.变更分析方法(与“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类似)寻找与标准、规范相背离的东西,调查有非预期变更所导致的所有问题。(1)确定问题,即发生了什么(2)相关标准、规范的确立(3)辨明发生什么变更、变更的位置以及对变更的描述;即发生什么变更、在哪儿发生的变更、什么时间发生的以及变更的程度如何(4)影响变更的因素具体化的描述和不影响变更的因素描述(5)辨明变更的特点、特征及具体情况(6)对发生变更的可能原因做一详细的列表(7)从中选择最可能的变更原因(8)找出相关变更带来的危险因素的防范措施。
十六、事故调查取证的一般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全面完整。
十七、事故有关物证收集
1.收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在收集到的所有物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4.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八、事故事实材料的收集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a.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d.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e.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a.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b.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c.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d.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情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e.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g.其他可能与事故原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十九、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2)分析伤害方式:受伤总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从两个方面来考虑;能量源和危险物质。(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十、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
2)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
2)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
4)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包括: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瓦斯超限;其他。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包括: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他。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包括: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2.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7)奔跑作业。
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9)机械超速运转。
10)违章驾驶机动车。
11)酒后作业。
12)客货混载。
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工件紧固不牢。
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其他。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其他。
(3)使用不安全设备
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4)手代替工具操作
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用手清除切屑。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冒险进入涵洞。
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冒进信号。
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易燃易爆场所明火。
9)私自搭乘矿车。
10)在绞车道行走。
11)未及时瞭望。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他。
(12)不安全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服装。
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3)其他。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二十一、事故间接原因分析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7.其他。
二十二、伤亡事故统计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各类事故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
二十三、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1)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2)丧葬及抚恤费用(3)补助及救济费用(4)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1)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2)现场抢救费用(3)清理现场费用(4)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1)固定资产损失价值(2)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十四、伤亡事故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2.工作损失价值3.资源损失价值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6.其他损失费用
二十五、伤亡事故的分析方法和事故性质的认定方法
1..事故类型分析;2.事故原因分析;3.事故责任分析;4.事故性质的认定;5.事故经济损失分析。对伤亡事故性质的认定可以依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来评定。
二十六、事故性质认定的程序
1.区分事故的性质,按事故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2.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找出对应于这些原因的人及其与事件的关系,确定是否属于事故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3.事故责任分析的步骤a.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b.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检修、生产指标),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事故隐患)的责任;c.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d.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抢救和防治事故扩大的态度、对调查事故的态度和表现)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a.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b.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c.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a.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b.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c.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d.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e.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二十八、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3.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能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能使较大范围的干部群众吸取事故的教训;有利于挽回事故的影响。)4.分级分类调查处理的原则。
二十九、总结事故教训
1.是否贯彻落实了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是否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3.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4.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执行是否到位。5.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及贯彻是否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到位。6.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是否到位。7.企业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8.是否存在官僚和腐败现象,因而造成了事故的发生。9.是否落实了有关“三同时”的要求。10.是否有合理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十、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1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控制抢修危害源。2组织消防灭火、抢救人员。3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4组织抢救、转移危险品及物资设备。5组织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6组织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气象、物资、设备、器材、交通运输等相关保障工作。
三十一、火灾应急程序的内容
(1)本单位可能出现的火灾种类。 (2)明确可能发生火灾的装置、设各或场所,及火灾的后果。 (3)确定各种火灾的灭火方式和使用的消防器材。 (4)本单位重点消防部位的消防器材配各(地点、型号、数量等)。 (5)火灾应急机构及有关人员—总指挥、特殊作用人员(消防队员、急救人员、点验员、核泄漏或毒物泄漏专家等)、一般人员的职责。 (6)火灾初起时立即采取的措施(报警,急救,火势控制,保护现场)。(7)对内警报、对外(应急机构、执法部门、邻居、公众、煤体等)通报和联络。 (8)疏散组织、不同风向时的疏散路线。 (9)重要记录和设各的保护及危险物品的处理。 (10)灭火过程中应急人员应佩戴的防护用品。 (11)应急期间的必要信息:装置布置图、危险物质数据、程序、作业指导书、联络电话号码等。
三十二、本会议中心的应急预案可包括以下应急程序
(1)应急指挥程序。(2)接警与通知程序(3)通讯联络程序。(4)警戒、治安与交通管制程序。(5)事态监测与评估操作程序。(6)应急物资和设各设施供应程序。(7)消防应急程序。(8)人员急救程序。(9)人群疏散程序(10)公共信急发布程序。(11)应急结束于恢复程序。(12)事故处理与善后工作程序。
三十三、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
(县区级或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当地应急救援机构,公安消防部门,本企业附近的医院,本企业周围的甲一位及公众。
三十四、事故调查组组成
(1)若是死亡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 (2)若是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 (3)若是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4)若是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务院行业主管部委、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组成事故调查组。
三十五、工厂老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该:
(1)向119报警。 (2)向当地(县区级或市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时间、地点、伤亡、火势)。 (3)组织抢救受伤害的人员,立即送当地医院。 (4)实施火灾应急抢险,控制火势。 (5)组织疏散人员。 (6)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工厂制定了应急救援顶案,立即启动预案,不应该: (1)逃跑。 (2)不积极组织抢险和急救。 (3)不组织疏散被困人员。 (4)不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谎报事故情况。
三十六、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1.防止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
防止可燃物质、助燃物质(空气、强氧化剂)、引燃能源(明火、撞击、炽热物体、化学反应热等)同时存在;防止可燃物质、助燃物质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在爆炸极限范围内)与引燃能源同时存在。
利用不燃或难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不使可燃物料泄漏和聚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次是防止空气和其他氧化性物质进入设备内或防止泄漏的可燃物料与空气混合。
——取代或控制用量;
——加强密闭;
——通风排气;
——惰性化。
2.消除、控制引燃能源
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撞击、绝热压缩、化学反应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和光热射线等。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对下列着火源应引起充分注意,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明火和高温表面;
——摩擦与撞击;
——防止电气火花。
三十七、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①.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或保护接地系统。在建设项目中,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网应优先采用TN—S,TN—C—S保护系统。
②.漏电保护。按《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1992)的要求。
③.绝缘。
④.电气隔离。隔离变压器的原、副边间应有加强绝缘,副边回路不得与其他电气回路、大地、保护接零(地)线有任何连接;应保证隔离回路(副边)电压U≤500V、线路长度L≤200M,且副边电压与线路长度的乘积U•L≤100000VM;副边回路较长时,还应装设绝缘监测装置;隔离回路带有多台用电设备时,各设备金属外壳间应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所用的插座应带有供等电位连接的专用插孔。⑤.安全电压(或称安全特低电压)。安全电压电源(42V,36V,24V,12V,6V,),(即在潮湿、狭窄的金属容器、隧道、矿井等工作的环境,宜采用12V安全电压)。用于安全电压电路的插销、插座应使用专用的插销、插座,不得带有接零或接地插头和插孔;安全电压电源的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作短路保护。当电气设备采用24V以上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⑥.屏护和安全距离。遮拦、护罩、护盖、箱匣等装置,是将带电部位与外界隔离。屏护挂有警示标志,还应设置声、光报警信号和连锁保护装置。安全距离是指必须保持的带电部位与地面、建筑物、人体、其他设备、其他带电体、管道之间的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⑦.连锁保护。变电所的程序操作控制锁、双电源的自动切换连锁保护装置、打开高压危险设备屏护,报警和带电装置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电焊机空载断电或降低空载电压装置。
三十八、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①.安全管理整改措施与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处于同一层面上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其在企业的安全生产过程中与前者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安全管理对策措施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整合、完善、将人、机、物、环境等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正常开展,使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发挥最大的作用。
②.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③.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
④.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从资金和设备等物质方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也是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的一项内容。
三十九、安全培训和教育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分哪3个层次面进行
①.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侧重面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种技术标准、规范、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脉络,掌握对整个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取得安全管理岗位的资格证书。
②.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在于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③.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加强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转岗、复工人员应参照新职工的方法进行培训和考核。对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四十、金属切削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1)机械伤害。由于机械设备旋转部位(齿轮、联轴节、工具、工件等)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装置失效,人员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等可能导致发生咬、绞、切等伤害;由于机械设备防护不到位,工件装夹不牢固,操作失误等造成工件、工具或零部件飞出伤人;机械设备之间的距离或设备活动机件与墙、柱的距离过小,活动机件运动时造成人员挤伤;切削加工时长屑未断屑或短屑防护不当造成割伤或崩伤;冲剪压作业时由于防护装置失灵、人手误人冲剪压区等造成伤手事故;机械设备上的尖角、锐边等可能引起划伤;检修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到位,人员配合失误,未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等,都有可能导致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2)触电。由于设备漏电、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联结等),或安全措施失效;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可能导致人员触电。(3)起重伤害。由于起重设备质量缺陷、安全装置失灵、操作失误、管理缺陷等因素均可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4)火灾。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属于易燃物品,在有外界火源作用下可能引起火灾。由于电气设备故障、电线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不到位等还可能引起电气火灾。(5)车辆伤害。(6)噪声。(7)振动。(8)高处坠落。
四十一、杜绝或减少冲床事故的发生
(1)应选择本质安全性能好的冲压设备。(2)在冲压设备上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如固定栅栏式或活动栅栏式防护罩,双手按钮式或双手柄式操作的安全装置,光线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连锁装置等。(3)工模具选用、安装合适,防止其飞出伤人(4)冲压工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前仔细检查并进行试车;设备运转时,严禁容韶手或手指伸人冲模内放置或取出工件;在冲模内取放工件必须使用手用工具;冲模安装调整、设备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各种故障时,都必须在设备启动开关旁挂警告牌;工作结束时关闭电动机,直到设备全部停车,并清理设备工作台面,把脚踏板移到空挡或锁住。(5)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机械设备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6)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四十二、可燃物质发生化学性爆炸的3个条件如下
(1)存在可燃物质,包括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2)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并且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3)爆炸性混合物在火源作用下。
四十三、简述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
(1)温度。混合物的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降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危险性增加。(2)含氧量。混合物中含氧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尤其爆炸上限提高得更多。(3)惰性介质。如若在爆炸混合物中掺人惰性气体,随着惰性气体所占体积分数的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的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亦可使混合物不能爆炸(4)压力。爆炸混合物的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也扩大,尤其是爆炸上限显著提高。(5)容器。容器直径越小,火焰在其中越难蔓延,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则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火焰不能蔓延,可消除爆炸危险。(6)火源能量。火源能量越高,加热面积越大,作用时间越长,则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四十四、简述制定预防可燃气体爆炸措施的原则,并针对每项原则举3个例子
1)预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1)设备、管道、容器密闭,防止可燃气体泄漏。(2)取代可燃气体或控制可燃气体的用量。(3)负压操作。(4)通风换气。(5)惰性介质保护等。2)控制火源(1)禁止明火、禁止吸烟。(2)防止静电积聚、静电火花。(3)防止摩擦、撞击引起的火花。(4)防止电气设备、线路引起的电火花等。3)消除或减低爆炸威力(1)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2)安装安全泄压装置。(3)可能发生爆炸的设备尽量布置在露天、敞开或半敞开式的建筑物内。(4)可能发生爆炸的厂房有足够的泄压面积等。
四十五、简述锅炉运行过程中常见的事故类型
(1)锅炉爆炸事故(超压爆炸、严重缺水导致的爆炸、缺陷导致的爆炸等)。(2)缺水事故。(3)满水事故。(4)汽水共腾。(5)炉管爆炸。(6)水击事故。(7)炉膛爆炸。(8)尾部烟道二次燃烧等。
四十六、简述锅炉的主要安全附件
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温度计、超温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高低水位警报和低水位连锁保护装置、锅炉熄火保护装置、排污阀或放水装置、防爆门、锅炉自动控制装置等。
四十七、简述发生锅炉缺水事故的常见原因
(1)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或者运行人员擅离职守,未对水位及其仪表进行监视。(2)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运行人员未及时发现。(3)水位报警器或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未及时发现。(4)给水设备或给水管路故障,无法给水或水量不足。(5)排污后忘记关排污阀,或排污阀泄漏。(6)水冷壁,对流管束或者省煤器管子爆破泄漏。
四十八、防止锅炉发生缺水事故的措施
(1)加强运行管理,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水位变化进行严格监视。(2)轻微缺水时,立即向锅炉上水,使水位恢复正常。(3)严重缺水时,必须紧急停炉。
四十九、简述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1)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应符合要求,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等运输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2)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在车辆上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3)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4)车厢应有防止摩擦打火的措施。(5)槽、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齐全的安全设施及附件(6)运输车辆应有防止电火花和导除静电设施。(7)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设置危险物品标志。(8)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五十、简述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2)运输工具、车辆必须符合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3)托运剧毒化学品应向公安部门申办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4)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等应经过相应培训,持证上岗。(5)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下。(6)不得超装、超载。(7)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有关人员须了解所承运的化学危险品的特性及应急措施。(8)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9)严禁超速行使,与其他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中途停车住宿或无法正常运输,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剧毒化学品运输途中出现意外,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五十一、简述建筑施工企业主要的伤亡事故类型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
五十二、如何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脚手架搭设符合标准。(2)临边作业时设置防护栏杆,架设安全网,装设安全门。(3)施工现场的洞口设置围栏或盖板,架网防护措施。(4)高处作业人员定期体检。(5)高处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工作服和工作鞋。(6)6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天不得从事高处作业。(7)无法架设防护措施时,采用安全带。
五十三、简述钢丝绳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1)使用检验合格的钢丝绳,保证其机械性能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2)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必要时使用前要做受力计算,不得使用报废钢丝绳。(3)坚持每个作业班次对钢丝绳的检查并形成制度。(4)使用中避免两钢丝绳的交叉、叠压受力,防止打结、扭曲、过度弯曲和划磨。(5)应注意减少钢丝绳弯折次数,尽量避免反向弯折。(6)不在不洁净的地方拖拉,防止外界因素对钢丝绳的损伤、腐蚀,使钢丝绳性能降低。(7)保持钢丝绳表面的清洁和良好的润滑状态,加强对钢丝绳的保养和维护。
五十四、简述煤矿井巷施工中的常见的事故
冒顶事故、立井的悬吊与提升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瓦斯及煤尘爆炸事故等。
五十五、简述防止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原则
(1)防止瓦斯积聚。煤矿应优化布局,完善通风系统,先抽后采;建立完善瓦斯检测系统;为井下人员配备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等。(2)防止瓦斯被引燃。防止瓦斯被引燃就是要防止火源:矿井中禁止吸烟,防止煤层自然发火,防止电气设备故障、电缆电线绝缘破坏等产生火花,防止静电火花等。(3)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
五十六、简述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措施
(1)“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所谓“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就是说首先应对开采煤层及其对开采煤层构成影响的邻近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对确认的突出危险区域,应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对确认的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在采取防治突出技术措施后,必须对防治突出技术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效果进行检验,如果检验有效,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如果检验无效,必须补充防治突出技术措施,直至再次检验为有效时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否则,必须继续补充技术措施。(2)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防治突出的技术措施主要分为区域性措施和局部性措施两大类。区域性措施是针对大面积范围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局部性措施主要在采掘工作面执行,针对采掘工作面前方煤岩体一定范围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措施。目前区域性措施主要有3种,即开采保护层、大面积瓦斯预抽放、控制预裂爆破;局部性措施有许多种,如卸压排放钻孔、深孔或浅孔松动爆破、卸压槽、固化剂、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等。(3)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控制突出危害程度的措施,也就是说即使发生突出,也要使突出强度降低,对现场人员进行保护不致危及人身安全,如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反向防突风门、压风自救器、个体自救器等。
五十七、涂装作业的主要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有
(1)喷涂间应设置配套通风净化系统。(2)喷涂间室体及与其相连接的送风、排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备,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备,或铺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3)喷涂间应按相应的防爆等级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设施、仪器、仪表。(4)喷涂间内所有金属制件,如排风管道、送风管道和输送可燃液体的管道,必须具有可靠的电气接地。(5)对处理油漆、稀料等的设备和管道均设有静电接地,通风系统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6)在有可能泄漏可燃气体的地方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报警。(7)与喷涂设备配套的风机、泵、电动机、过滤器等部件易发生故障处,宜配套有响声的,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并与喷漆操作动力源连锁。(8)喷漆间设禁火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9)喷漆操作中使用的物料不得与皮肤接触,宜采用防护服、防护眼镜或长管面具与人体隔离(作业人员应该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10)喷漆间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系统效能技术测定和电气安全技术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记入档案。(11)喷漆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喷漆作业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喷漆间,进人人员要严格进行防火防爆教育。
五十八、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a.采用本质安全技术
——避免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
——安全距离的原则;
——限制有关因素的物理量;
——使用本质安全工艺过程和动力源;
b.限制机械应力;
c.材料和物质的安全性;
d.履行安全人机工程学原则;
e.设计控制系统的安全原则
——机构启动及变速的实现方式;
——重新启动的原则;
——零部件的可靠性;
——定向失效模式;
——关键件的加倍(或冗余);
f.自动监控;
g.可重编程序控制系统中安全功能的保护;
h.安全防护措施
——结构的形式和布局设计合理,具有切实的保护功能,以确保人体不受到伤害;
——结构要坚固耐用,不易损坏;安装可靠,不易拆卸;
——装置表面应光滑、无尖棱利角,不增加任何附加危险,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装置不容易被绕过或避开,不应出现漏保护区;
——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体各部位(特别是手或脚)无法接触危险;
——不影响正常操作,不得与机械的任何可动零部件接触;对人的视线障碍最小;
——便于检查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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