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30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王益敏 通讯员 瓯文) 身高1.5米多的成年女子,怎么会溺亡在0.8米深的儿童泳池?近日,温州瓯海法院宣判了这起有些“离奇”的案子。
苟某出生于1993年,重庆人,在温州务工多年。去年8月1日下午3点左右,她与家人一起去温州某泳池游泳。没过一会儿,有人发现在儿童泳池内的苟某溺水了。同伴黄某和苟某的丈夫一起把她抱上岸,为她做了人工呼吸。
随后,救生员赶到,也为苟某实施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同时拨打了急救电话。不幸的是,9天后苟某不治去世。家属为她抢救治疗一共付了10万多元。
事发后,泳池所属的温州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了8万元,其他赔偿事宜没有达成协议。
几个月后,苟某家属将这家农业公司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49万余元。
近日,温州瓯海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一个身高超过1.5米的成年人,站在0.8米深的儿童泳池,池水都淹不过胸部,怎么会溺水?这也成了双方在法庭上争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