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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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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则: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机械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四、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五、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六、检修中机械应有"正在维修,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
七、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八、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防线操作时应错开。

(一)、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及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带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釜、罐、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防爆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防爆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防爆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三)、防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定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
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
(四)、防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物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2、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需按规定静止一段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对易燃、易爆流体储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不准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5、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温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温度限度之内。
7、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
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用消除静电或泄储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作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五)、检修现场十大禁令:
1、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者禁止进入现场。
2、穿凉鞋、高跟鞋者禁止进入现场。
3、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作业。
4、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做有碍作业的行为。
5、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6、禁止用汽油、溶剂擦洗设备、工具、衣物。
7、禁止随意泼洒油品、危险品,电石废渣等。
8、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9、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设备。
10、现场器材禁止为私人所用。
(六)、检修现场五个必须遵守:
1、必须遵守停工检修制度。
2、必须遵守进入设备作业制度。
3、必须遵守用火管理制度。
4、必须遵守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必须遵守科学文明检修制度。
(六)、工人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权利有五个方面:
1、职工有权利得知所从事工作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用人单位有义务使职工了解从事该工作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危害,并有责任对职工进行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2、职工有权获得保障其健康、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有责任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为其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职工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对于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给职工处分,更不得开除职工。
4、职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危害职工健康安全的状态和行为,并不得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5、职工在发生严重危及其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职工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紧急避险,并应当将有关情况向用个单位的管理人员作出报告。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采取紧急措施避险而给职工以任何处分,也不得扣发职工的工资、奖金。
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有四方面:
1、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 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在劳动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往往容易造成伤亡事故。
3、 在劳动过程中,职工有义务听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
4、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有义务向管理人员报告。


发表于 2017-5-3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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