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国务院安委会启动第四批安全生产巡查,8个巡查组陆续进驻内蒙古、上海、湖北、海南、西藏、甘肃、青海等7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次巡查结束后,将首次完成全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巡查 “全覆盖”。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推进依法治安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和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等。巡查中,将加大企业现场检查和媒体曝光力度。对现场抽查企业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巡查组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地方认真查处落实。对企业存在重大隐患但地方多次检查未发现或发现不处罚的,倒查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同时在媒体进行曝光。 去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已组织对23个省(区、市)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延伸检查了153个市(州)、282个县(区)政府和797个企业(场所),深入查找、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发掘总结了一批经验做法。23个省级政府一致反映,巡查增强了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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