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盯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这个目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据统计,1-5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08起、死亡1028人,同比分别下降24.1%、14.3% 一是围绕“三个全面”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2017-2020年)。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整改和省政府领导要求,突出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降低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三个全面”)目标,印发《关于做好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道路交通领域、建设施工领域、渔业船舶领域和工矿商贸领域等4个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消防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城市运行领域和特种设备领域等4个事故风险高的行业领域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我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二是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底线措施,着力消除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安委办进一步细化57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印发《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落实新设立矿山“联合踏勘、联合编制、联合检查”机制,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着力消除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透水、坠罐跑车、冒顶片帮、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隐患。深刻吸取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最严举措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整治力度;印发《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力争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使全省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以金属冶炼企业、液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和喷涂作业场所为重点,开展“三场所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公布22家2017年工矿企业省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26处省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三是以先进技术管理手段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大“智慧用电”推广支持力度,联合省财政厅下拨1000万专项补助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起草关于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的指导意见,规范智慧用电技术标准和服务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安装智慧用电设备35368套,覆盖高危行业企业12133家。起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和隐患采集标准,启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提示和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企业每天开展动态安全风险研判,确定当日安全风险等级,企业负责人根据每日动态安全风险研判结果,向社会作出安全承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