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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关于近期隧道施工事故及救援情况的通报 应指矿山〔201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3年至今,我国共发生隧道施工类事故(事件)39起,造成107人遇难、204人遇险,危害严重,教训深刻,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今年以来,接连发生4起隧道施工事故:5月2日,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在建工程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6月21日,云南省大临铁路工程4标红豆山隧道1﹟斜井,在掌子面开挖工序施工过程中突然冒出硫化氢气体并突泥涌水,导致现场6名作业人员死亡。9月14日,云南省西双版纳玉磨铁路曼么一号隧道,在开挖施工过程中,距隧道掌子面后方48米处发生坍塌,造成掌子面现场施工9名人员被困。9月30日,河北省营尔岭隧道右洞在距掌子面约280m段落进行二次衬砌的换拱工作时,该段上部突然发生坍塌,隧道内掌子面位置有9人被困。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派出工作组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特别是王玉普局长、孙华山副局长亲赴河北省荣乌高速营尔岭隧道“9·30”坍塌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经过全力施救,云南省玉磨铁路隧道“9·14”坍塌事故25小时后打通“生命通道”,51个小时后打通φ620mm大口径逃生通道,9名被困人员全部救出;河北省荣乌高速营尔岭隧道“9·30”坍塌事故,15小时后打通“生命通道”,经过100小时的连续奋战,9名被困人员通过人工小断面导硐被救出。应急处置与救援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初步分析,这些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相关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对断层、有毒有害气体等不良地质条件的高风险性认识不足;二是施工现场风险管控不足,对现场各施工环节安全风险未能充分辨识、分析、评估;三是隧道施工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专业救援队伍少,救援装备配备不足。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隧道施工事故预防及应急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开展风险预控,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编制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特别是针对隧道建设工程,要做到措施有效、执法有力、监管到位。三是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借鉴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铁路交通等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工作指导,根据所辖区域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配备,高标准建设高精尖队伍,避免同地区相同功能的队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四是要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公路交通、铁路交通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严格应急装备检查维护,强化应急响应,确保事故发生后安全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二、健全完善隧道施工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联动制度。一是要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直报制度,有关中央企业要在接到隧道施工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救援信息报送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室(联系电话:010-64463021,传真:010-64463911),不得贻误救援时间;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中救援装备、专家或队伍等救援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室提出支援需求。二是要强化所辖区域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与其它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协作,共享应急资源,开展协同救援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协调调度,协同响应。三是要建立应急资源快速投放协调机制和联动程序,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机动、运输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隧道施工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一是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或险情时,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二是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根据事故分级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明确参与各方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熟悉同类事故灾害并有实践经验的救援专家作用,及时调集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落实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科学的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快速展开应急救援行动。三是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应急处置与救援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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