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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9日早上6点,大连普兰店区丹绥线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在路口处相撞,导致两车损坏,两名摩托车驾驶员倒地。而其中一名摩托车司机沈山(化名)被正好开过这里的一辆货车碾压头部,当场死亡。日前,另一名受伤摩托车司机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判缓刑。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2017年5月29日6时左右,沈山(化名)没带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沿着普兰店区丹绥线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在一处路口,沈山和由付吴线开来的一辆无牌照摩托车相撞,两车损坏严重,沈山和对方摩托车司机赵水(化名)倒地。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正在这时,沿丹绥线,一辆轻型货车超速开来。由于躲闪不及,将倒地的沈山当场碾压过去,沈山头部被碾压,当场死亡。经鉴定,沈山系颅脑严重损伤死亡。经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赵水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沈山和货车司机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发后,赵水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8年2月12日,赵水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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