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2018年第二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本次被纳入“黑名单”的42家企业,主要有以下6类情况:一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二是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三是有意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四是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五是被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六是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等。 据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非事故类“黑名单”企业22家,占52%,较之以往大幅上升,表明各地普遍加大执法力度,注重从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这将有利于推动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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