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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孟州市、沁阳市等一些养猪场,使用“瘦肉精”喂出“健美猪”,花钱就能获得当地开具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钱打点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顺利抵达南京一些屠宰场,再花钱就能得到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顺利进入市场销售。(3月15日央视新闻频道)
如果说“瘦肉精猪”令人震惊,那么更令人骇然的是“瘦肉精猪”居然能一路绿灯,直达消费者餐桌。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会诱发恶性肿瘤。早在2002年,国家就明令禁止“瘦肉精”,然而时至今日,“瘦肉精”依然过五关、斩六将,如入无人之境。
“瘦肉精猪”养在“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而这个牌子是花钱办的。畜牧局要对生猪进行“尿检”,但猪尿样品都由养猪户自己采集。如此检测,最终结果可想而知。按照动物检疫制度,生猪外运须通过养殖地检疫部门检疫,然而在当地动物检疫站,花钱就买到了相关证明。在省际的动物防疫检查站,生猪还要接受出省检查,但同样只要用钱打点,检查站就开方便之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有关规定,屠宰场国家定点,派驻检疫人员,生猪必须检疫合格后方可宰杀。但实际情况是只要交钱,最后的关口也成了摆设。
每有食品安全事件,制度缺失是常见的说法。然而从“瘦肉精猪”一路绿灯中,我们看到的并不是缺少制度——养殖、贩运、屠宰、销售,每个环节都有一套制度,但看似滴水不漏的制度,一碰到钞票就土崩瓦解了,这又说明了什么? “瘦肉精猪”又证明,食品监管已远不是疲软而是监管部门已成虚设。从动物检疫检测到生猪屠宰管理,掌握着公共权力的部门借公权谋私利,制造“健康杀手”,这对公众是何等大的伤害。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被滥用,公权之所以被用来“寻租”,原因正是权力失去了制约。如何制约权力的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那么公权力制造社会公害的现象恐怕就不会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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