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证·历史
刚刚,历史会记住这个时间: 2018年10月9日10时, 一支穿军装的队伍集体退役了: 公安消防部队! 根据安排,举行了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仪式。
具体从编制上来说, 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后, 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 在衔级管理、审批权限
征求意见图,仅供参考 衔级等方面总体按照公安消防原有模式作出规定, 同时参照警衔、关衔、外交衔等专门衔级制度, 增强衔级设置的科学性, 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以上是征求意见稿的救援衔图。
新的征程!新的开始! 请允许今天剑客上午就推送, 为了致敬曾经的消防军人! 脱下军装,卸下军衔, 再敬一个军礼! 面对新的标识符号, 非亲历者所能感悟的复杂内心。 曾经一身戎装,奋战烈火战场, 曾经一身戎装,战斗危险境地。 此刻,从此不穿军装, 哪个消防兵、 哪个对消防相识相知的人不感慨万千?! 尽管内心还是兵,军装再也穿不起!
以前,关于消防部队的解释是这样的: 这是一支现役部队。 现在,关于消防队伍的解释是这样的: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 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力量。 细微差别,见证了这支队伍的转型发展与辉煌。 如今,涅槃再出发的消防队伍, 祝福和祝愿他们行稳致远,再立新功!
新中国的消防队伍, 成立于1955年。 全国解放以后,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专门的消防机构, 公安部于1955年10月成立了消防局, 各地陆续组建了公安消防队伍。 但1966开始的动乱,使消防事业受到了严重挫折。 1973年10月1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了规定: 自1973年12月1日起, 公安消防队伍随同全国年度征兵命令由省军区、 军分区或警备区一并负责代征代退。 1982年6月19日,消防部队归属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同时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 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例和《兵役法》 《现役军官法》, 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 如今,纳入应急管理部, 开启了新的诗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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