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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2 日,贵安交警发布通报称:3 月 9 日下午,执勤交警在在对一辆违停轿车进行拍照取证时,遭到了一名男子的辱骂和殴打。目前,这名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3 月 9 日下午,因花期的到来,平坝农场樱花园周边车流人流骤增,部分驾驶员为图方便,不顾禁令标志,将车辆违停在贵安大道辅道上,造成车辆缓行。
当日,贵安交警三大队民警带领辅警负责贵安樱花园大门口及周边路段的交通指挥和疏导。15 时许,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贵 G 号牌的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时,违停司机的朋友曾某,对取证交警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当场致一名辅警头部、颈部受伤,并引发周围群众围观,造成恶劣影响。
随后,高峰派出所执勤民警迅速赶来,与执勤交警一起控制住曾某。
经调查,曾某对暴力殴打执勤交警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处刑事拘留。
据介绍,这是 2 月 1 日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以来,贵安新区公安局办理的第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延伸阅读——
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公民应当积极配合,阻碍、妨害民警正常履职的,警方将依法严惩。
对民警执法存有异议的,可事后拨打 110 或向警务督察部门反映,公安机关将会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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