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晚,唐河县盛居路鸿中电子厂内一调油简易车间发生火灾,现场存有油品等大量可燃物,同时车间内还有多名上夜班的工人,火势一旦失去控制引起大面积燃烧,后果不堪设想。接警后,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过奋力扑救终于将大火扑灭。
火灾发生后,唐河消防大队立即展开火灾原因调查,经调查取证和现场勘验后,初步认定该起火灾系工人操作不当导致调油桶起火引起,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该公司还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1、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要求、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基础消防设施不完备;2、员工应急处置操作不当、日常防火巡查不到位、员工消防宣传应急演练不到位;3、车间内大量使用泡沫彩钢板作为隔断;4、存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情况等。火灾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电子厂工人方某被兴唐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