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总布置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 110kV~750kV 新建或扩建变电站的总布置设计。 对 750kV 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改建的变电站以及换流站的总布置设计可参照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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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总体规划应与当地城镇规划、工业区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 或旅游规划区规划相协调,不得将站址建在已有滑坡、泥石流、大型溶洞、矿产 采空区等地质灾害地段,站址不宜压覆矿产及文物,应避免与军事、航空和通信 设施的相互干扰,站外交通应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应充分利用就近的生活、 文教、卫生、交通、消防器材、给排水等公用设施。 对于山区等特殊地形地貌的变电站,其总体规划应考虑地形、山体稳定、边 坡开挖、洪水及内涝的影响。在有山洪及内涝影响的地区建站,宜充分利用当地 现有的防洪、防涝设施。 4. 0. 2 城市地下(户内)变电站的总体规划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宜避免与相邻民居、企业及设施的相互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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