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违法分包、企业主体责任等落实不到位,导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威宁县、纳雍县、玉屏县、独山县等4县政府负责人和7家责任企业,近日被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约谈。 今年4月以来,贵州发生4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4月25日,毕节市威宁县二轮摩托车与重型仓栅式货车碰撞,致3人死亡;5月12日,铜仁市玉屏县电动三轮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5月19日,毕节市纳雍县董地乡长寨砂石厂在爆破过程中产生落石,致3人死亡、2人受伤;7月15日,黔南州独山县贵南高铁一隧道爆破施工,致4人死亡4人受伤。 此外,1月29日,贵州远洋化工有限公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在兰海高速失控与三辆小型客车碰撞,载有硫酸的罐体侧翻,致4人重伤、4车损坏及危化品(硫酸)泄漏。事隔5个月后,暗访组对该公司整改情况“回头看”发现,仍然有车辆违法运行、监控形同虚设、监管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指出,这4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贵州远洋化工有限公司典型违法行为的发生,反映了一些地方没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甚至存在责任“虚化”“软化”和“责任悬空”;排查整治搞形式走过场,没有突出实效,部分地方隐患排查停留在方案上、报表上和形式上;监管执法“轻飘飘”,没有形成有效威慑等共性问题。 贵州将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力度,确保查处及时、追责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