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4.1.1生产车间:每班生产中,各班组负责人应对本班组员工的操作情况和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填写《车间生产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号:PR—013)。交接班时,交班班组负责人应将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与接班班组负责人进行交接,并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4.1.2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员每天应对仓库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巡查记录》(记录号:PR—014)和《化工原料仓库安全巡查记录》(记录号:PR—015)的要求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1.3洁净车间:值班电工每轮生产前,应对净洁车间技术夹层内各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隐患,并填写《车间技术夹层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号:PR—016) 4.1.4生产、仓储部门安全负责人本人或指定专人,每周应对本部门范围内各种设施,按《周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号:PR—017)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及时将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报告安全主任,并协助其处理。 4.1.5一厂工程部和二厂运行组安全负责人本人或指定专人,每周应对本部门范围内各种设施,按《工程部(运行)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号:PR—012)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1.6
值班保安每晚在生产区和办公区人员下班后,应按《保安安全巡查记录》(记录号:PR—018)的要求进行巡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4.1.7安全主任应经常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检查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 查,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记录号:PR—019)。 4.1.8安全主任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 落实整改。 4.1.9安全主任应对受季节影响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包括防风、防雨、防暑 及不稳定设备、设施的固定等。 4.2违章纠正和隐患整改。 4.2.1检查人员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在相关记录中记录,对不听劝告强行作业者,应立即报告安全主任处理。 4.2.2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设备及其它方面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主任。对现场作业人员随时发生伤害和随时发生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可先停止运行,再上报。 4.2.3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发现设备存在异常响动,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报告部门主管。 4.2.4安全主任应在接以上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处理,及通知相关方,以便对违章人员依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4.2.5安全主任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应进行隐患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开具《安全工作整改通知单》(记录号:PR—011),务必做到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到时复查。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 4.2.6整改负责人在整改期限内因各方面原因,无法完成整改措施时,应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并说明原因。 4.2.7对暂无有效方法或其它原因无法实施整改方案时,安全主任应报告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通知相关方。 4.3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填入相应的表格,并在每月前五日内将上月检查记录交安全主任审核存档。 4.4未按本规程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和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责任人,酌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