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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射性作业工人为特殊专业工种,必须持作业证上岗。
2、 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有不适应症者、未满 18岁及有生育能力的妇女,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 进入车间必须换鞋,换工作服,戴口罩。进行操作时,要戴好胶皮手套、护目镜并带剂量笔,尽量远距离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放射源。
4、 工作前15min将抽风设备打开,以后每小时换气6~10次。
5、 放射性工作场所必须有放射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 、不准在工作场所进食、吸烟,食物、餐具不许带人。饮食前必须洗手、漱口,下班后必须洗澡。
7 、实行6h工作制,日剂量应控制在0.02rem(1rem=10-2Sv)以下。应急照射需经过防护员批准。
8 、工作场所的器具、工具应固定,不得任意移出、调出。
9 、沾染放射性物质的污物,应放在专门的污物间内的污物桶中,切不可任意乱放。
10、 建立车间清洗制度,每月大清洗1~2次。
11、 放射源应放在专用的源车内进行运输。对运来的放射源进行污染检查,如发现破裂应及时处理,以免造成源库污染。
12、 放射源应分类存放。源库楼上面应标明专人保管,严格领发制度。吊装源罐应谨慎小心,严防脱落。
13 、放射源的倒装和调试应固定人员。操作机械手的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书方能操作。
14 、倒装时前区和后区应密切配合,并关上防护门。操作时精力集中,尽量在大瓷盆上面倒装,以控制污染。
15 、倒装前后要用剂量仪进行测量,分装热室启用要测出本底,并将倒装的工作情况(包括机械手的性能,放射源的品种数量、剂量、时间、操作者)等进行登记。
16 、每批放射源倒装后,应对分装热室进行清洗和酸洗。酸洗时应穿好酸洗工作服、套鞋。
17 、调试仪表应在专门的调试室内进行,并关好防护门。
18 、经常对放射性场所和临近区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工作人员当天工作完清洗后都要在污染检查仪上进行测试,才能出车间。
19 、发生污染事故应及时向安全技术部门报告,在防护员组织下进行污染处理,并认真填报事故报告,上报有关单位。
20 、对车间内的防护设备、报警装置应经常检查、修理,保持完好状态。
21 、仪表出厂需进行妥善包装和表面剂量检查,并报市防疫站检查批准,贴上放射性标签,方能送到运输部门运输。
22、 放射性废水、废气需达到国家允许标准才能排放,废渣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23 、放射操作和污染处理过程中如发现皮肤破裂流血事故应停止工作,并立即进行医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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