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是在建筑物室外给水管网不能经常保证室内给水管道有足够水压时设置的。 低层建筑室内消防水箱应贮存10分钟的室内消防用水量。高层建筑消防水箱的贮存量,一类建筑不应小于18立方米,二类建筑和一类住宅建筑不应小于12立方米,二类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立方米。其安装高度则必须满足最不利点所设置室内消火栓的水压。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使用同一水箱时,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移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如将其它用水的出水口高出消防用水的水面;但这时其储存的消防用水量,只能按该水面以下部分计算。 如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可设置固定消防水泵或气压水罐局部加压
。如采用气压水罐,应保证消防用水的水量和水压。如采用固定消防水泵,应在水压不足的消火栓处(包括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5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和超过4层的库房内的每个消
火栓处),设置远距离起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且为了防止加压后的水倒流入水箱,还应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设置止回阀。 气压水罐是一种全自动式的局部增压供水装置。其基本原理是在水泵和供水管网之间增设了压力空气贮能罐。分为无隔膜式和隔膜式两种。由气压水罐、水泵、电机、控制柜、自动补气装置、空气过滤器、压力表及控制器等装置构成。 消防水泵是保证室内给水管网压力和流量的机械设备,为了确保消防用水的持续供应,消防水泵要符合下列要求: 1.一组消防水泵,至少应有两条吸水管,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满足消防供水的要求。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每台消防水泵则应各有独立的吸水管。 2.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和出水管,为便于检查和维修,一般应敷设在水泵房的地面上;其阀门应设在操作方便的地方,并需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3.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口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进水口的直径。 4.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以保证及时供水,一般应在接警后5分钟内即能启动工作。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转,应设置两路电源或设备用内燃机动力。 5.消防水泵与动力机械应直接连接,如有困难时,可采用不少于4条的三角胶带传动,以免打滑。 6.固定消防水泵一般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主要泵。 7.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止回阀和供试验、检查用的放水阀。 高压给水系统维持压力的消防水泵,在正常运行中,应严格监视或巡回检查水泵机组有否不正常的噪音或振动,轴承温度是否超过允许值(最高75℃),各种监视仪表是否正常等 。备用水泵和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消防泵的灌水状况、动力设备等应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发生火警可以立即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