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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行业管控 重污染天气期间不要求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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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分行业管控 重污染天气期间不要求全面停工

2020年10月15日 13:46:41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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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权威发布|山东分行业差异化管控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要求全面停工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5日讯 1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走在前列 全面开创”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先生,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张中英女士,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李学春先生解读《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高发季,山东省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统筹做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实施了差异化分级管控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指出,山东坚持分类别差异化管控,保基本民生,修订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把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保民生的企业,纳入民生保障类企业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中不用实施停产措施。

除此之外,山东还坚持分绩效差异化管控,保减排效果。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将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由15个增加至39个,指标评定分A、B、C、D四个等级。A级企业为国家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以不停产限产,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为省级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可少实施减排;C级和D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按照《技术指南》规定加大减排措施力度。省生态环境厅配套制定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指导各市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申报和审核工作。

最后,宋继宝还指出,山东将继续坚持分行业差异化管控,保重点项目。坚决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将涉及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的企业纳入保障企业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用停产。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在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要求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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