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江汇 邱霞 面对各色分类垃圾桶,你能准确让生活垃圾“各就各位”吗?这已经从一道“选择题”升级为一道“必答题”,5月1日起,《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迈入制度化、体系化、法治化轨道,日前,安吉县召开《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条例》对于推进‘垃圾革命’深化具有重要意义。”安吉县分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主要有4方面重点内容。首先《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责任边界和具体职责;规定了各类责任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及管理责任人的义务。这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条例》明确浙江省生活垃圾四分类类别和标志标识,并建立“乡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处理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末端设施进行统筹处理,城乡一体化推进。“此前,我县已采取‘四分法’,‘四分法’符合老百姓的认知习惯,经过多年的实施,已经深入人心。”该县分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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