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纸判决书,揭开了一桩离奇的案件。
2009年,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向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薛城支行存入100万元,然而5年后再去查看,这笔钱只剩1元!与银行交涉,孙女士竟然反被银行起诉,遭到刑事拘留。
甚至在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存款及利息后,银行方面仍未赔付,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
银行保安:用户伪造存折
公安查明:她没有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山东枣庄孙女士将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该银行支付自己100万元的存款及利息。
原来,在2009年7月、9月,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在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两次存入50万元,总计100万存款。2014年,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其债权债务由枣庄农商行承担。
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持存折到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取钱,却被告知自己只有1元钱存款。孙女士与银行方面起了争执,争吵中银行方面报警,派出所记录材料后并未处理,并告知孙女士去法院处理。
在法院处理过程中,枣庄农商行报案,称孙女士仿造金融证券。
2017年1月6日,针对孙女士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薛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3月21日对孙女士刑事拘留。
枣庄农商行指出,孙女士提交的存折存在严重瑕疵,是伪造的。孙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在该行存入了100万元,因此银行与孙女士之间不存在储蓄合同关系。
枣庄农商行还辩称,孙女士对涉案资金来源解释前后矛盾,且从2009年存入到2014年打算支取,长达近6年时间对该资金不予管理,亦不符合常理。
然而,就在2020年4月9日,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没有证据证实孙女士实施了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
存款被他人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