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306|回复: 0

山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0-1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021年10月12日 07:04:06
来源:凤凰网山东




0人参与0评论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本次待遇调整主要包括:

提高伤残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3元、173元、163元、153元,人均达到3438元。

提高生活护理费标准,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标准分别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121.09元、2496.87元、1872.65元。

提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其中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2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7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人均达到1440元。

来源:山东财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4-11-19 13:4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