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医疗体系的最前线,药店良性经营与否,与民众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9家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均已要求停业整顿。
在药店们被罚的背后,留给我们的是加强整体药店行业防疫力度的思考。
编辑/廿一
审校/于莹
停业整顿,药店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近期,在青岛市持续开展药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动”的进程中,全市共检查药店1675家次,派出检查人员2638人次,约谈药店37家次,36家药店限期整改,停业整顿9家。
一、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一分店。问题: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二、青岛静一康药业有限公司。问题:1.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2.对有发热症状等情况的购药人员处置流程不熟悉。
三、青岛国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香店药店。问题: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四、青岛国医康健医药有限公司。问题:1.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2.对有发热症状等情况的购药人员处置流程不熟悉。
五、青岛民同康药业有限公司。问题:1.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2.对有发热症状等情况的购药人员处置流程不熟悉。
六、青岛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问题:1.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2.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
七、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平度宏泰车站店。问题:网络销售时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
八、青岛鸿方堂药业有限公司二分店。问题: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
九、青岛盛杰大药房有限公司。问题:1.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2.未严格执行进店人员基本防控措施;3.对有发热症状等情况的购药人员处置流程不熟悉。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青岛众泰和青岛国泰首次被罚。2017年3月,青岛众泰药业有限公司二十九分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而受到过处罚。同年,青岛国泰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被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罚款。
当前,国内疫情仍处于多点散发状态,举国上下、万众一心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为的是争取早日打赢这场硬仗。而药店是市民购买药品的首选,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之一。
各家药店应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加严各类防控举措,加密消毒频次,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发热病早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四类药物销售情况监测。
身处前沿阵地,防疫不容松懈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规定,执法人员未来还将不定期开展排查,如发现有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对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的、并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在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下,市民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同时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勤洗手、一米距、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做好居住、工作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保持厕所卫生等。
如果需要购买感冒药、咳嗽药、抗病毒和抗生素的药品,以及发生了感冒症状、咳嗽的症状,不要自行用药,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以免延误诊疗。